2023年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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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H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1. 删除招标文件中的“(3)送货车辆需定期进行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送货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2. 招标文件中的“6.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价,折扣率作为中标后最终供货的折扣率;各投标人须在报价部分填报折扣率,未填报折扣率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故投标人投标折扣率须与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折扣率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为准,折扣率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0.88,第三位四舍五入,并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备注折扣率。”更改为“6.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价,折扣率作为中标后最终供货的折扣率;因电子系统格式原因,无法在报价部分填报折扣率,故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为准,折扣率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0.88,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供纸质开标一览表2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为折扣率)。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
  3. 招标文件中的“

6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产品的长期合作(供货期一年及以上)货源供应商情况进行评分: 有一家货源供应商的得0.5分,每增加一家的加0.5分。同一货源供应商提供的多种合作协议,按一家计算;同一产品有多家货源供应商的,按一家计算。满分3分。 须提供投标人与货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期一年及以上)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供货发票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年限未满一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计算)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佐证。

”更改为“

6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产品的长期合作(供货期一年及以上)货源供应商情况进行评分: 有一家货源供应商的得0.5分,每增加一家的加0.5分。同一货源供应商提供的多种合作协议,按一家计算;满分3分。 须提供投标人与货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期一年及以上)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供货发票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年限未满一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计算)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新度镇白云路899号

联系方式: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莆田 (略)

地址: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联系方式: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

福建莆田 (略)

2023年09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H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1. 删除招标文件中的“(3)送货车辆需定期进行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送货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2. 招标文件中的“6.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价,折扣率作为中标后最终供货的折扣率;各投标人须在报价部分填报折扣率,未填报折扣率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故投标人投标折扣率须与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折扣率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为准,折扣率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0.88,第三位四舍五入,并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备注折扣率。”更改为“6.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价,折扣率作为中标后最终供货的折扣率;因电子系统格式原因,无法在报价部分填报折扣率,故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为准,折扣率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0.88,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供纸质开标一览表2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为折扣率)。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
  3. 招标文件中的“

6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产品的长期合作(供货期一年及以上)货源供应商情况进行评分: 有一家货源供应商的得0.5分,每增加一家的加0.5分。同一货源供应商提供的多种合作协议,按一家计算;同一产品有多家货源供应商的,按一家计算。满分3分。 须提供投标人与货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期一年及以上)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供货发票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年限未满一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计算)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佐证。

”更改为“

6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产品的长期合作(供货期一年及以上)货源供应商情况进行评分: 有一家货源供应商的得0.5分,每增加一家的加0.5分。同一货源供应商提供的多种合作协议,按一家计算;满分3分。 须提供投标人与货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期一年及以上)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供货发票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年限未满一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计算)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新度镇白云路899号

联系方式: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莆田 (略)

地址: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联系方式: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

福建莆田 (略)

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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