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升级项目一期10万吨铝电解槽侧部复合块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升级项目一期10万吨铝电解槽侧部复合块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六盘水 (略) 技改升级项目(一期10万吨)(铝电解槽侧部复合块采购)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1付款方式描述为:
1、关于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关于尾款支付;根据*方建设需要,由*方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方货物交付地点及时间,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调试运行之日起,由*方向*方开具合同总价至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量的30%货款。
3、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即剩余款项=订单总价-确认交付已支付款项)自项目投产之日半年后进入支付周期。在支付周期内,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如下:
(1)、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支付剩余款项总量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支付剩余20%剩余款项按季度平均支付,即支付时间为第15个月、第18个月、第21个月、第24个月的每月25号前。
(3)第25个月至第30个月每月25号前支付剩余10%剩余款项。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发货款支付:接到*方发货通知(函)后*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发货款。
3、到货款支付: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到到货款。
4、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即剩余款项=订单总价-确认交付已支付款项),验收合格后自*方收到*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后进入支付周期。在支付周期内,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如下:
(1)、第1个月至第8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2)、第9个月至第16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3)、第17个月至第24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1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注:最终结算价根据*方实际工作需求,中标方按*方调整所需规格和数量进行供货,按最终调整确认后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三、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略) 六盘水 (略)
地 址: (略) (略) 董地街道
联 系 人:袁莉萍
电 话:0858-*
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 址: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贵州西部物流园内一单元三楼
联 系 人:吕斌
电 话:*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六盘水 (略) 技改升级项目(一期10万吨)(铝电解槽侧部复合块采购)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1付款方式描述为:
1、关于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关于尾款支付;根据*方建设需要,由*方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方货物交付地点及时间,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调试运行之日起,由*方向*方开具合同总价至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量的30%货款。
3、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即剩余款项=订单总价-确认交付已支付款项)自项目投产之日半年后进入支付周期。在支付周期内,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如下:
(1)、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支付剩余款项总量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支付剩余20%剩余款项按季度平均支付,即支付时间为第15个月、第18个月、第21个月、第24个月的每月25号前。
(3)第25个月至第30个月每月25号前支付剩余10%剩余款项。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发货款支付:接到*方发货通知(函)后*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发货款。
3、到货款支付: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方支付*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到到货款。
4、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即剩余款项=订单总价-确认交付已支付款项),验收合格后自*方收到*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后进入支付周期。在支付周期内,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如下:
(1)、第1个月至第8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2)、第9个月至第16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3)、第17个月至第24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1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注:最终结算价根据*方实际工作需求,中标方按*方调整所需规格和数量进行供货,按最终调整确认后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三、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略) 六盘水 (略)
地 址: (略) (略) 董地街道
联 系 人:袁莉萍
电 话:0858-*
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 址: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贵州西部物流园内一单元三楼
联 系 人:吕斌
电 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