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设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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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设计-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JJBZ00128

原公告日期:2023-09-1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JJBZ00128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配备”中“装饰专业负责人”的评分细则修改为:装饰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2.关于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是否为特殊教育用房的疑问?

答: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是为特殊教育用房,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

3.关于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3000平米,是否包含新建地下建筑面积以及新建教学楼与综合楼建设规模的疑问?

答: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3000平米包括新建地下建筑面积。新建教学楼与综合楼建设规模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4.能否提供校区现状教学楼图纸,包含平面图、立面图、总平面图?

答: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若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请提供校区周边道路图纸,以及校区能否增加出入口?

答:校区周边道路图纸,招标人暂无法提供,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结合特教学校布置增加出入口。

6.校区现状是否有地下车库及地库机动车出入库,若有,请提供图纸?

答:校区现状无地下车库及地库机动车出入库。

7.场地新建建筑可有限高要求?

答:场地新建建筑有限高要求,具体根据周边建筑的日照分析。

8.是否能够提供本项目上位规划?

答:本项目为学校内部扩建设计,不需要上位规划图。

9.请明确本项目学校类型属于特殊教育学校还是普通中小学?如果为特教学校,是针对哪一类人群(聋哑、肢体障碍等)?

答:本项目学校类型属于特殊教育学校,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

10.招标文件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13000㎡,请明确具体分配给教学楼和综合楼各多少平米?请提供具体功能要求:教室类型、数量、是否需要宿舍等?

答:新建教学楼与综合楼建设规模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功能要求按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考虑。

11.请明确新建部分是与现有学校共用出入口还是单独设置出入口?

答:宜单独设置出入口,但具体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1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共用?

答:若投标人业绩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要求,可以共用。

13. 学校宿舍、公寓楼、人才房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要求

答:满足。

14.鉴于临近国庆中秋假期,项目方案设计工作量较大,请问项目能否延期开标?

答:本项目招标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项目比较紧急,故项目不予延期,开标时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5.能否提供原规划方案总平面图CAD?

答: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若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6.用地红线CAD与提供的图片宗地图不符,请提供与图 (略) 政道路及周边地形的宗地图CAD?

答:用地红线CAD为方便投标人方案设计,参考宗地图坐标点描图的,仅供参考,以宗地图为准。市政道路及周边地形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7.建设内容需明确多少规模,班级数量等,明确地下车库大小?

答:建设内容及规模,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功能要求按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考虑。

18.扩建部分为特殊教育学校,是否与已建建筑一起使用,明确已建建筑功能?

答:是否与已建建筑一起使用,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已建建筑的图部分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若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若我单位的提供获奖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能够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或提供设计项目的审图合格证(审图合格证载明了项目负责人姓名)?

答: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获奖业绩合同中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或者提供设计项目的审图合格证(审图合格证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予以辅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09月22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9-2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9-22
    0天0小时5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JJBZ00128

原公告日期:2023-09-1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JJBZ00128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配备”中“装饰专业负责人”的评分细则修改为:装饰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2.关于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是否为特殊教育用房的疑问?

答: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是为特殊教育用房,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

3.关于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3000平米,是否包含新建地下建筑面积以及新建教学楼与综合楼建设规模的疑问?

答: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3000平米包括新建地下建筑面积。新建教学楼与综合楼建设规模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4.能否提供校区现状教学楼图纸,包含平面图、立面图、总平面图?

答: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若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请提供校区周边道路图纸,以及校区能否增加出入口?

答:校区周边道路图纸,招标人暂无法提供,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结合特教学校布置增加出入口。

6.校区现状是否有地下车库及地库机动车出入库,若有,请提供图纸?

答:校区现状无地下车库及地库机动车出入库。

7.场地新建建筑可有限高要求?

答:场地新建建筑有限高要求,具体根据周边建筑的日照分析。

8.是否能够提供本项目上位规划?

答:本项目为学校内部扩建设计,不需要上位规划图。

9.请明确本项目学校类型属于特殊教育学校还是普通中小学?如果为特教学校,是针对哪一类人群(聋哑、肢体障碍等)?

答:本项目学校类型属于特殊教育学校,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

10.招标文件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13000㎡,请明确具体分配给教学楼和综合楼各多少平米?请提供具体功能要求:教室类型、数量、是否需要宿舍等?

答:新建教学楼与综合楼建设规模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功能要求按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考虑。

11.请明确新建部分是与现有学校共用出入口还是单独设置出入口?

答:宜单独设置出入口,但具体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1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共用?

答:若投标人业绩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要求,可以共用。

13. 学校宿舍、公寓楼、人才房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要求

答:满足。

14.鉴于临近国庆中秋假期,项目方案设计工作量较大,请问项目能否延期开标?

答:本项目招标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项目比较紧急,故项目不予延期,开标时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5.能否提供原规划方案总平面图CAD?

答: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若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6.用地红线CAD与提供的图片宗地图不符,请提供与图 (略) 政道路及周边地形的宗地图CAD?

答:用地红线CAD为方便投标人方案设计,参考宗地图坐标点描图的,仅供参考,以宗地图为准。市政道路及周边地形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7.建设内容需明确多少规模,班级数量等,明确地下车库大小?

答:建设内容及规模,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功能要求按满足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使用要求考虑。

18.扩建部分为特殊教育学校,是否与已建建筑一起使用,明确已建建筑功能?

答:是否与已建建筑一起使用,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已建建筑的图部分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若还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若我单位的提供获奖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能够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或提供设计项目的审图合格证(审图合格证载明了项目负责人姓名)?

答: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获奖业绩合同中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或者提供设计项目的审图合格证(审图合格证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予以辅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09月22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9-2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9-22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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