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田心镇卫生院)建设工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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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田心镇卫生院)建设工程招标变更

卫生系统公共租赁住房( (略) )建设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公告第六条报名方式中第3.2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
目负责人携单位有效介绍信”变更为“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单位有效介绍
信”。 
二、招标公告第七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第7.3条:“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投标
报名和开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 (略) ”变更为“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
位,开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 (略) 。”。 
 
其它内容均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略) (略) (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卫生系统公共租赁住房( (略) )建设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公告第六条报名方式中第3.2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
目负责人携单位有效介绍信”变更为“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单位有效介绍
信”。 
二、招标公告第七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第7.3条:“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投标
报名和开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 (略) ”变更为“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
位,开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 (略) 。”。 
 
其它内容均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略) (略) (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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