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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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行政区域 惠东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4:56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华侨城文景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2-*
附件:
附件1 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招标文件(*).zip
附件2 招标文件审核意见书.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略) 云采惠东【2023】01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中的重要技术参数内容修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9-26,更正为:2023-10-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27 10:00:00,更正为:2023-10-1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27 10:00:00,更正为:2023-10-12 10:00:00。

一、PM2.5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VSCC PM2.5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技术参数:

▲(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测量范围:0-1000μg/m3;

(3)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

▲(4)流量测试: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值:≤0.1%,流量相对标准偏差≤0.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多个样本参与检测的,以测量值较差的检测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5)校准膜重现性:≤1.0%;

(6)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7)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8)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9)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0)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11)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2)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符合HJ 653-2021)(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二、PM10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技术参数:

▲(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测量范围:0-1000μg/m3;

(3)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2℃;

(4)每次测试点流量稳定性:≤±0.7%;

(5)24小时流量稳定性:≤±0.5%;

(6)校准膜重现性:≤±1.1%;

(7)电压变化稳定性:≤±1.5%;

▲(8)平行性:≤±2.1%;(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多个样本参与检测的,以测量值较差的检测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9)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0)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1)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2)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3)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14)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5)安全性: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放射源豁免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6)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符合HJ 653-2021)(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地 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华侨城文景路8号

联系方式: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地 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华

电 话:075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2023年09月25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行政区域 惠东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4:56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华侨城文景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2-*
附件:
附件1 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招标文件(*).zip
附件2 招标文件审核意见书.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略) 云采惠东【2023】01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镇(街)一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中的重要技术参数内容修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9-26,更正为:2023-10-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27 10:00:00,更正为:2023-10-1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27 10:00:00,更正为:2023-10-12 10:00:00。

一、PM2.5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VSCC PM2.5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技术参数:

▲(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测量范围:0-1000μg/m3;

(3)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

▲(4)流量测试: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值:≤0.1%,流量相对标准偏差≤0.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多个样本参与检测的,以测量值较差的检测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5)校准膜重现性:≤1.0%;

(6)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7)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8)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9)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0)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11)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2)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符合HJ 653-2021)(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二、PM10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技术参数:

▲(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测量范围:0-1000μg/m3;

(3)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2℃;

(4)每次测试点流量稳定性:≤±0.7%;

(5)24小时流量稳定性:≤±0.5%;

(6)校准膜重现性:≤±1.1%;

(7)电压变化稳定性:≤±1.5%;

▲(8)平行性:≤±2.1%;(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多个样本参与检测的,以测量值较差的检测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9)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0)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1)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2)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3)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14)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5)安全性: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放射源豁免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6)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符合HJ 653-2021)(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地 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华侨城文景路8号

联系方式: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地 址: (略) 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华

电 话:075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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