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殡仪馆殡仪馆拣灰火化炉、平板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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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殡仪馆殡仪馆拣灰火化炉、平板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殡仪馆拣灰火化炉、平板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17-*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南街道办事处鹤长村7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1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七里新区景观大道“景观苑”3幢1单元9楼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7-*
附件:
附件1 (略) 殡仪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磋商文件0925
附件2 更正公告(09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拣灰火化炉、平板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3-09-25,更正为:2023-09-2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07,更正为:2023-10-0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09 15:30:00,更正为:2023-10-10 15: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09 15:30:00,更正为:2023-10-10 15:30:00。

1、原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本次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所有内容及要求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殡仪馆

地址: (略) 江南街道办事处鹤长村7社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七里新区景观大道“景观苑”3幢1单元9楼2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817-*

(略) (略)

2023年09月25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殡仪馆拣灰火化炉、平板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17-*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南街道办事处鹤长村7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1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七里新区景观大道“景观苑”3幢1单元9楼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7-*
附件:
附件1 (略) 殡仪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磋商文件0925
附件2 更正公告(09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拣灰火化炉、平板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3-09-25,更正为:2023-09-2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07,更正为:2023-10-0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09 15:30:00,更正为:2023-10-10 15: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09 15:30:00,更正为:2023-10-10 15:30:00。

1、原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本次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所有内容及要求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殡仪馆

地址: (略) 江南街道办事处鹤长村7社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七里新区景观大道“景观苑”3幢1单元9楼2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817-*

(略) (略)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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