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3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2023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23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一标段)投资及施工主体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镇府专议〔2023〕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为引入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23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一标段)监理;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旗街道、江龙镇、沙子乡等;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暂估实施601亩(*旗街道246.02亩;本寨镇47.61亩;江龙镇138.36亩;宁西街道92.78亩;简嘎乡、良田镇、六马镇、沙子乡76.24亩);按照新增补充耕地相关质量实施项目施工.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①-④项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①-④项资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北京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 (略) 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11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 (略) 。(开标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1)投标保证金额: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10月10日16:00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4)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 (略) ,贵州镇宁农村 (略) ;账号:**)。
(5)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卫东 | 联系人: | 王正雄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23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一标段)投资及施工主体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镇府专议〔2023〕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为引入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23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一标段)监理;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旗街道、江龙镇、沙子乡等;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暂估实施601亩(*旗街道246.02亩;本寨镇47.61亩;江龙镇138.36亩;宁西街道92.78亩;简嘎乡、良田镇、六马镇、沙子乡76.24亩);按照新增补充耕地相关质量实施项目施工.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①-④项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①-④项资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北京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 (略) 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11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 (略) 。(开标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1)投标保证金额: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10月10日16:00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4)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 (略) ,贵州镇宁农村 (略) ;账号:**)。
(5)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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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卫东 | 联系人: | 王正雄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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