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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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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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重发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略) 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略) 行政审批局以常审核(2023)12号、 (略) 政 (略) 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 (略) 市政设施养护所(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略) 政设施养护所(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重发公告)(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地块(勤丰路北侧、海虞北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61.7平方米,管理用房一座,物资用房一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697万元

2.1.4工期要求:2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钢结构、暖通、智能化、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涂料、消防、外墙保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t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55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8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8086/dlrk/*/*/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10月10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3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

9.4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 其他说明

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本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161.7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24.5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约14.85米,最大单跨跨度约8米,最高地上4层,框架结构。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8日

12.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设施养护所

地址: (略) 鑫顺路6号

联系人:邵乐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 (略)

地址: (略) 达海路27号

联系人:吴沁音

电话:0512-*

13.友情提示

13.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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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江苏, (略) , (略) ,苏州,常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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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重发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略) 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略) 行政审批局以常审核(2023)12号、 (略) 政 (略) 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 (略) 市政设施养护所(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略) 政设施养护所(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设施养护所城北养护分所(工区)迁建工程(重发公告)(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地块(勤丰路北侧、海虞北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61.7平方米,管理用房一座,物资用房一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697万元

2.1.4工期要求:2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钢结构、暖通、智能化、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涂料、消防、外墙保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t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55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8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8086/dlrk/*/*/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10月10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3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

9.4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 其他说明

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本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161.7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24.5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约14.85米,最大单跨跨度约8米,最高地上4层,框架结构。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8日

12.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设施养护所

地址: (略) 鑫顺路6号

联系人:邵乐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 (略)

地址: (略) 达海路27号

联系人:吴沁音

电话:0512-*

13.友情提示

13.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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