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池生产能力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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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池生产能力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答疑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人: 现对《热电池生产能力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设计团队:1、BIM专项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包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及中国图学学会全国BIM技能等级证书”; 现修改为:“1、BIM专项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包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及中国图学学会全国BIM技能等级证书”。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得3分,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企业获奖情况:1、独立投标人的奖项或设计单位具备的奖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 0.5 分,此项满分1分。提供获奖证书,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的奖项或设计单位具备的奖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设计的 (略) 级及以上奖项,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满分1分。提供获奖证书,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文件预览:
答疑文件正文.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致各投标人: 现对《热电池生产能力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设计团队:1、BIM专项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包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及中国图学学会全国BIM技能等级证书”; 现修改为:“1、BIM专项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包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及中国图学学会全国BIM技能等级证书”。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得3分,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企业获奖情况:1、独立投标人的奖项或设计单位具备的奖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 0.5 分,此项满分1分。提供获奖证书,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的奖项或设计单位具备的奖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设计的 (略) 级及以上奖项,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满分1分。提供获奖证书,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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