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年》编制与调整及项目中期评估等一体化服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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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年》编制与调整及项目中期评估等一体化服务的更正公告

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与调整及项目中期评估等一体化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D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与调整及项目中期评估等一体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级和地质灾害设计*级的供应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支付方式第一期: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第二期:中标供应商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编制费用。
第三期: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编制费用。
注:最终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
采购人在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出具有效发票。
第一期: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
第二期:中标供应商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编制费用。
第三期: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编制费用。
注:最终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
采购人在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出具有效发票。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1栋401-4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文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

传 真:0577-*

联系人 :王李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特定资格要求
*


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与调整及项目中期评估等一体化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D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与调整及项目中期评估等一体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级和地质灾害设计*级的供应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支付方式第一期: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第二期:中标供应商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编制费用。
第三期: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编制费用。
注:最终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
采购人在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出具有效发票。
第一期: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
第二期:中标供应商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编制费用。
第三期: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编制费用。
注:最终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
采购人在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出具有效发票。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1栋401-4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文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

传 真:0577-*

联系人 :王李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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