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略) 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 | ||
项目编号 | CSFC*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雨花区 |
相关公告 |
(略) (略) (略) (略) 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3年9月13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投标人的问题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投标人近3年任意年度(即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复合碳源采购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供货业绩。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复合碳源是否包含*酸钠碳源,因为*酸钠也是复合碳源之一,*酸钠也是最好的碳源,*酸钠液体合同是否可以替带复合碳源合同,请明示。
答复如下:不可以,《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HG/T5960-2021中定义复合碳源是由*醇、*醇、*醇、*二醇、*二醇、正*醇、*三醇、*酸、*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葡萄糖、蔗糖及淀粉中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兼容(无化学反应)的单一碳源复配组成的不存在安全风险的碳源,因此*酸钠不属于复合碳源。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第6页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投标单位在采购评标中需提供 100 ml 样品,样品的封存应由投标单位和采购单位人员同时在场进行,样品须存放在棕色玻璃瓶内,经双方验证确认后在样品封签上签字,并做好标识,操作全过程需拍摄视频存档。样品需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温度低于 45℃。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由于此次开标为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是否需要开标当天与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共同评鉴样品?样品提供给谁,提供到哪里,什么时候提供? 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如下: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样品,由长沙公共资源交 (略)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签收。样品签收时间:2023年10月9日8:20-2023年10月9日9:00;样品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电梯4楼样品存放室(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文件第26页第5条货物应为天然产物发酵加工而成,不得含危化品添加物,以 EM 活菌数为评判依据,以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EM 活菌检测报告为准,需提供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关于复合碳源标准中未提出EM活菌数检测指标,且通 (略) 三方检测单位均不具备该指标检测条件,请贵司指定检测机构,以便安排测试。
答复如下:我司经查实:中析研究所、复达检测集团、挪亚检测认证集团等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均可提供EM 活菌检测服务,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咨询了解。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或其他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人民中路6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何凯、曹丽、戴芳丽、周欣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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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9-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略) 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 | ||
项目编号 | CSFC*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雨花区 |
相关公告 |
(略) (略) (略) (略) 2023年度复合碳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3年9月13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投标人的问题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投标人近3年任意年度(即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中的任意一个年度)承担过复合碳源采购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供货业绩。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复合碳源是否包含*酸钠碳源,因为*酸钠也是复合碳源之一,*酸钠也是最好的碳源,*酸钠液体合同是否可以替带复合碳源合同,请明示。
答复如下:不可以,《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HG/T5960-2021中定义复合碳源是由*醇、*醇、*醇、*二醇、*二醇、正*醇、*三醇、*酸、*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葡萄糖、蔗糖及淀粉中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兼容(无化学反应)的单一碳源复配组成的不存在安全风险的碳源,因此*酸钠不属于复合碳源。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第6页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投标单位在采购评标中需提供 100 ml 样品,样品的封存应由投标单位和采购单位人员同时在场进行,样品须存放在棕色玻璃瓶内,经双方验证确认后在样品封签上签字,并做好标识,操作全过程需拍摄视频存档。样品需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温度低于 45℃。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由于此次开标为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是否需要开标当天与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共同评鉴样品?样品提供给谁,提供到哪里,什么时候提供? 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如下: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样品,由长沙公共资源交 (略)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签收。样品签收时间:2023年10月9日8:20-2023年10月9日9:00;样品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电梯4楼样品存放室(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文件第26页第5条货物应为天然产物发酵加工而成,不得含危化品添加物,以 EM 活菌数为评判依据,以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EM 活菌检测报告为准,需提供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关于复合碳源标准中未提出EM活菌数检测指标,且通 (略) 三方检测单位均不具备该指标检测条件,请贵司指定检测机构,以便安排测试。
答复如下:我司经查实:中析研究所、复达检测集团、挪亚检测认证集团等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均可提供EM 活菌检测服务,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咨询了解。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或其他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人民中路6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何凯、曹丽、戴芳丽、周欣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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