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51-1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51-1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51-1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海珠区东方红印刷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51号),现对该公告补充如下:
一、出让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3点调整为:
竞得人须配建琶洲南区地块留用地补偿安置物业工程,按照琶洲南区AH*等共8个地块的《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实施 配建,包含建筑面积约35.3万平方米的留用地补偿安置物业与1617个地下车位等,建成后,无偿 (略) 海珠区政府指定单位。项目总投资暂定人民币26.94亿元,如最终结算价小于暂定金额,竞得人需 (略) 财政,如结算价超过暂定金额,超出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须按照出让公告要求下载《承诺函》,盖章确认后作为竞买材料之一,如竞得土地,须履行《承诺函》内容,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琶洲南区留用地补偿安置物业土地配建监管协议》。
二、挂牌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5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9月5日15时起
三、出让公告第五条第(八)款调整为:“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9月20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四、变更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配建监管协议书和承诺函,详见附件。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51-1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海珠区东方红印刷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51号),现对该公告补充如下:
一、出让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3点调整为:
竞得人须配建琶洲南区地块留用地补偿安置物业工程,按照琶洲南区AH*等共8个地块的《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实施 配建,包含建筑面积约35.3万平方米的留用地补偿安置物业与1617个地下车位等,建成后,无偿 (略) 海珠区政府指定单位。项目总投资暂定人民币26.94亿元,如最终结算价小于暂定金额,竞得人需 (略) 财政,如结算价超过暂定金额,超出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须按照出让公告要求下载《承诺函》,盖章确认后作为竞买材料之一,如竞得土地,须履行《承诺函》内容,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琶洲南区留用地补偿安置物业土地配建监管协议》。
二、挂牌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5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9月5日15时起
三、出让公告第五条第(八)款调整为:“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9月20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四、变更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配建监管协议书和承诺函,详见附件。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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