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电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五化标杆-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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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电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五化标杆-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JTZB-Z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西路街道电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五化标杆)-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28 09:00:00,更正为:2023-10-08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9-28 09:00:00,更正为:2023-10-08 14:30:00。

1.原采购文件中采购包最高限价为:"*.34元”现变更为“*.57元”;2.电子招标书中项目名称以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一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线下开评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线下开评标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乐西路21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唐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娜

电话:029-*

陕西嘉唐 (略)

2023年09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JTZB-Z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西路街道电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五化标杆)-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28 09:00:00,更正为:2023-10-08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9-28 09:00:00,更正为:2023-10-08 14:30:00。

1.原采购文件中采购包最高限价为:"*.34元”现变更为“*.57元”;2.电子招标书中项目名称以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一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线下开评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线下开评标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乐西路21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唐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娜

电话:029-*

陕西嘉唐 (略)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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