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9-19 至 2023-09-26
撰写单位: 大连长茂 (略) 撰写人: 孙颖
(辽宁 (略) 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48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 (略) 课程资源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供应商须知表16.1响应文件份数
原文件中:纸质响应文件:0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3份。
更正为:纸质响应文件:1份(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文件1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份
2、服务需求中的商务条款
原文件中:采购文件中未对质保期有明确规定
更正为:增加第6项;质保期:每包的质保期均为1年。同时对“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做相应的调整。
3、评分细则中对业绩的规定
原文件中: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一份合格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一份合格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14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3年10月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3年10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开标顺序为001包至006包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供应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包中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按001包至006包的先后顺序确定各包成交候选供应商。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长茂 (略)
地 址: (略) 普兰店区久寿街10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超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9-19 至 2023-09-26
撰写单位: 大连长茂 (略) 撰写人: 孙颖
(辽宁 (略) 课程资源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48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 (略) 课程资源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供应商须知表16.1响应文件份数
原文件中:纸质响应文件:0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3份。
更正为:纸质响应文件:1份(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文件1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份
2、服务需求中的商务条款
原文件中:采购文件中未对质保期有明确规定
更正为:增加第6项;质保期:每包的质保期均为1年。同时对“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做相应的调整。
3、评分细则中对业绩的规定
原文件中: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一份合格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一份合格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14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3年10月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3年10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开标顺序为001包至006包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供应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包中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按001包至006包的先后顺序确定各包成交候选供应商。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长茂 (略)
地 址: (略) 普兰店区久寿街10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超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