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杨林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补遗通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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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杨林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补遗通知1号

(ZY)杨林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补遗通知(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为体现公平竞争精神,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的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一、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的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下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的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下第3.1项“本 (略) 内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更正为:“本次采购面向社会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企业或其他组织”。

现将原定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延长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时00)顺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00分)。

采 购 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 (略)

2023年9月27日


(ZY)杨林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补遗通知(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为体现公平竞争精神,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的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一、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的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下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的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下第3.1项“本 (略) 内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更正为:“本次采购面向社会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企业或其他组织”。

现将原定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延长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时00)顺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00分)。

采 购 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 (略)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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