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品O2O(第二次)招标变更
特色产品O2O(第二次)招标变更
(采购编号: 浙建航磋商 点击查看>> -1号)
一、变更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六、补助款支付方式
“1.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凭借成交单位 (略) 地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略) 地者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略) 铺租金均价的证明材料)一次性支付 (略) 地租金补助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
2.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本项目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线上销售占40%(含)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采购人将支付给该企业人民币20万元作为销售奖励。”
变更为:
“1. 给予成交供应商针对 (略) (略) 地租金全额补助,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年场地租金分两次支付:①本项目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人凭借成交单位 (略) 地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略) 地者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略) 铺租金均价的证明材料)先支付该项目50% (略) 地租金补助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40万元);②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本项目的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且线上销售占40%(含)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采购人支付给该企业剩余50% (略) 地租金补助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40万元)。
2.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本项目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线上销售占40%(含)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采购人将支付给该企业人民币20万元作为销售奖励。”
二、注意事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变更内容有矛盾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该变更文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竞争性 (略) 。
2、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文 (略) 站公布, (略) 通知, (略) 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 (略) 承担。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浙 (略)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日
(采购编号: 浙建航磋商 点击查看>> -1号)
一、变更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六、补助款支付方式
“1.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凭借成交单位 (略) 地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略) 地者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略) 铺租金均价的证明材料)一次性支付 (略) 地租金补助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
2.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本项目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线上销售占40%(含)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采购人将支付给该企业人民币20万元作为销售奖励。”
变更为:
“1. 给予成交供应商针对 (略) (略) 地租金全额补助,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年场地租金分两次支付:①本项目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人凭借成交单位 (略) 地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略) 地者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略) 铺租金均价的证明材料)先支付该项目50% (略) 地租金补助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40万元);②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本项目的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且线上销售占40%(含)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采购人支付给该企业剩余50% (略) 地租金补助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40万元)。
2.正式营业期满一年后,本项目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线上销售占40%(含)以上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采购人将支付给该企业人民币20万元作为销售奖励。”
二、注意事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变更内容有矛盾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该变更文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竞争性 (略) 。
2、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文 (略) 站公布, (略) 通知, (略) 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 (略) 承担。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浙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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