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林西县永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同意林西县永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林西县永安 (略) 变更法人代表的请示》(赤工信发〔2023〕118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

林西县永安 (略)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蒙)MB销许证字—[04]—04法人代表,2023年6月12日,经股东决议,法人代表由方力广变更为范志明。依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略) 、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初、复审意见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方力广变更为范志明。

请你局依法严格监管,督促检查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仓储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规范经营。

2023年9月27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林西县永安 (略) 变更法人代表的请示》(赤工信发〔2023〕118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

林西县永安 (略)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蒙)MB销许证字—[04]—04法人代表,2023年6月12日,经股东决议,法人代表由方力广变更为范志明。依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略) 、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初、复审意见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方力广变更为范志明。

请你局依法严格监管,督促检查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仓储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规范经营。

2023年9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