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变更公告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 公告性质 | 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顺德区北滘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北滘镇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为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服务内容主要为土方外运,将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运至指定堆放场。运输路径自西往东经荷岳路--穿广佛江珠后走林上路--经聚福山庄前右转 G105 广珠公路(南行)--建设大厦红绿灯掉头(北行)--北行 G105 过林头大桥直行--经陈村海关红绿灯直行--在群力路右转--群力路坤洲路口右转进入 C218--沿C218 直行--左转进入 Y324 堤围路南行--至西海污水处理厂前机耕路进入弃土场(堆放场),运土路径全长约17km。 | ||||
招标内容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土方量约*.26立方,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外运至指定堆放场,外运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8,456,905.34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 (略) 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4.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5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 (略)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6 根据《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7根据《 (略)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 9 月 18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 ||||
招标人 | (略) 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顺德区北滘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先生、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0757-*、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 | 公告性质 | 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顺德区北滘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北滘镇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为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服务内容主要为土方外运,将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运至指定堆放场。运输路径自西往东经荷岳路--穿广佛江珠后走林上路--经聚福山庄前右转 G105 广珠公路(南行)--建设大厦红绿灯掉头(北行)--北行 G105 过林头大桥直行--经陈村海关红绿灯直行--在群力路右转--群力路坤洲路口右转进入 C218--沿C218 直行--左转进入 Y324 堤围路南行--至西海污水处理厂前机耕路进入弃土场(堆放场),运土路径全长约17km。 | ||||
招标内容 | 北滘镇荷岳路以南、僚莘路西侧地块二类土清运工程,土方量约*.26立方,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外运至指定堆放场,外运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8,456,905.34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 (略) 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4.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5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 (略)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6 根据《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7根据《 (略)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 9 月 18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 ||||
招标人 | (略) 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顺德区北滘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先生、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0757-*、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