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第十批国产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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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第十批国产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略) 2023年第十批国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6日 9:00(北京时间)

2、标文件P47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以往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轨道物流传输系统)中,(1)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2)8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3)5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8年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4)项目稳定运行时间<5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40分。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得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制造商供货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运行稳定证明(须有使用单位盖章及联系人员姓名和电话)为准,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运行证明所述时间为准。”:
变更为:“所投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类似项目业绩:(1)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2)8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3)5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8年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4)项目稳定运行时间<5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40分。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得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制造商供货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运行稳定证明(须有使用单位盖章及联系人员姓名和电话)为准,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运行证明所述时间为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妍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略)
地 址: (略) 韶山中路95号
联系人:何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26.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张妍、肖劲松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26.com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略) 2023年第十批国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6日 9:00(北京时间)

2、标文件P47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以往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轨道物流传输系统)中,(1)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2)8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3)5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8年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4)项目稳定运行时间<5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40分。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得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制造商供货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运行稳定证明(须有使用单位盖章及联系人员姓名和电话)为准,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运行证明所述时间为准。”:
变更为:“所投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类似项目业绩:(1)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2)8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10年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3)5年≤项目稳定运行时间<8年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4)项目稳定运行时间<5年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40分。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得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制造商供货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运行稳定证明(须有使用单位盖章及联系人员姓名和电话)为准,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运行证明所述时间为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妍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略)
地 址: (略) 韶山中路95号
联系人:何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26.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张妍、肖劲松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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