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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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 (略) 集团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8:4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金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六一中路439号红星商住楼北区派柏云酒店入口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工、金工、陈工0591-*
附件:
附件1 格式内容.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JL招服务【2023】09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 (略) 集团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格式内容详见附件格式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11.2条修改为:“11.2 投标文件所有封面形式均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除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外) ,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副本” , “正本” 封面、 “副本” 封面、 投标书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未按上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六一中路439号红星商住楼北区派柏云酒店入口8层            

联系方式:黄工、金工、陈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金工、陈工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 (略) 集团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8:4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金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六一中路439号红星商住楼北区派柏云酒店入口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工、金工、陈工0591-*
附件:
附件1 格式内容.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JL招服务【2023】09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 (略) 集团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格式内容详见附件格式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11.2条修改为:“11.2 投标文件所有封面形式均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除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外) ,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副本” , “正本” 封面、 “副本” 封面、 投标书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未按上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六一中路439号红星商住楼北区派柏云酒店入口8层            

联系方式:黄工、金工、陈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金工、陈工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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