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规划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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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规划变更的公示

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CA-20-10-01地块)位于长安区滦镇东北部,新一村以东,滦镇东街以北,青华路以南。建设单位为西安秦沣 (略) 。目前该项目正在我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现将该项目规划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CA-20-10-01地块)医药公司综合楼与道路红线审批距离5.5m,实测距离4.59m,差值0.91m(详见公示牌)。

公示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9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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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CA-20-10-01地块)位于长安区滦镇东北部,新一村以东,滦镇东街以北,青华路以南。建设单位为西安秦沣 (略) 。目前该项目正在我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现将该项目规划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CA-20-10-01地块)医药公司综合楼与道路红线审批距离5.5m,实测距离4.59m,差值0.91m(详见公示牌)。

公示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9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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