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代建管理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代建管理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代建管理(项目编号:ZWJ-TJ-JJZX-*)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WJ-TJ-JJ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代建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付款方式”更正为:代建管理单位按如下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 代建管理合同签订,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30%。竣工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40%。项目移交完成后,向采购人申请拨付至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95%;工程结算完成后并报送决算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拨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100%。 如未完成产权登记及转固工作,代建管理单位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相关工作;代建管理服务费支付过程中,如代建管理单位本项目全部违约处罚金额可能超过未付款金额,采购人有权调整付款额度或暂停支付代建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全力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不得因此放缓工作进度,降低管理力量,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工期和质量安全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拟用合同条款”中“代建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更正为:代建管理单位按如下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向*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 代建管理合同签订,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方向*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30%。竣工验收完成后,*方向*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40%。项目移交完成后,*方向*方申请拨付至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95%;工程结算完成后并报送决算后,*方向*方申请拨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100%。 如未完成产权登记及转固工作,*方无条件按*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代建管理服务费支付过程中,如*方本项目全部违约处罚金额可能超过未付款金额,*方有权调整付款额度或暂停支付代建管理服务费。 *方应全力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不得因此放缓工作进度,降低管理力量,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工期和质量安全等。 更正日期:2023-09-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4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三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金融街二期W7B-212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 话:0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北京中 (略) 2023年9月28日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代建管理(项目编号:ZWJ-TJ-JJZX-*)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WJ-TJ-JJ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代建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付款方式”更正为:代建管理单位按如下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 代建管理合同签订,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30%。竣工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40%。项目移交完成后,向采购人申请拨付至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95%;工程结算完成后并报送决算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拨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100%。 如未完成产权登记及转固工作,代建管理单位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相关工作;代建管理服务费支付过程中,如代建管理单位本项目全部违约处罚金额可能超过未付款金额,采购人有权调整付款额度或暂停支付代建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全力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不得因此放缓工作进度,降低管理力量,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工期和质量安全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拟用合同条款”中“代建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更正为:代建管理单位按如下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向*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 代建管理合同签订,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方向*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30%。竣工验收完成后,*方向*方申请拨付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40%。项目移交完成后,*方向*方申请拨付至代建管理服务费金额的95%;工程结算完成后并报送决算后,*方向*方申请拨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100%。 如未完成产权登记及转固工作,*方无条件按*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代建管理服务费支付过程中,如*方本项目全部违约处罚金额可能超过未付款金额,*方有权调整付款额度或暂停支付代建管理服务费。 *方应全力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不得因此放缓工作进度,降低管理力量,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工期和质量安全等。 更正日期:2023-09-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4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三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金融街二期W7B-212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 话:0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北京中 (略) 2023年9月28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