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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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准备开展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现向社会选聘该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

二、选聘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要求,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已开展的相关监测、新增耕地备案、巡查等工作,开展国土调查日常变更工作,现选聘1家技术机构负责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项目事宜。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上午8:-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兴中路园林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

联系人:黄蔚迪;联系电话:*、*。

六、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七、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通报。

(二)按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工作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成果。

(三)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承担过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调查业务的,并顺利通过核查验收。

(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的方案;

2.报价单(密封);

3.企业的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4.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5.项目经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8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准备开展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现向社会选聘该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

二、选聘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要求,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已开展的相关监测、新增耕地备案、巡查等工作,开展国土调查日常变更工作,现选聘1家技术机构负责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项目事宜。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上午8:-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兴中路园林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

联系人:黄蔚迪;联系电话:*、*。

六、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七、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通报。

(二)按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工作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成果。

(三)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承担过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调查业务的,并顺利通过核查验收。

(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监测变化图斑变更调查工作的方案;

2.报价单(密封);

3.企业的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4.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5.项目经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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