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移动年汇聚机房土建施工集中采购项目补充采购_招标公告
河南移动年汇聚机房土建施工集中采购项目补充采购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2022-2023年汇聚机房土建施工集中采购项目(补充采购)(项目编号:HAYD*招标编号:TC*E),招标人为中国移动 (略) 、中国 (略) 河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 (略) 预估66个新建汇聚机房,154个装修改造机房,装修改造面积共计12730平方米,详见下表:
1.1.2建设地点: (略) 。 1.1.3计划工期:按发包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各单项工程工期,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在工期要求内完成。 1.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标准、 (略) 相关规范要求。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不划分标段,选取3家中标人,份额划分详见下表: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系数(不含税)不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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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投标人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2.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类似项目指通信机房土建工程、公共建筑工程或用于通信机房的房屋改造(装修)工程,若所提供的业绩仅包含基站机房则不属于类似业绩。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施工内容页等)、竣工证明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施工内容页等)、竣工证明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合同中无法认定施工内容、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5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团队及资源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处登记。 (2)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投标人处登记,专职安全员不能兼任施工队中其他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团队其他人员数量要求详见《人员设备要求》。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置的项目团队及资源满足《人员设备要求》 。 2.2.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18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1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4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略) 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9层2901 联 系 人:王雅娴 吴攀科 高艳花 白晓飞 王东风 电??? 话:0371-*、0371-*、0371-* 电子邮箱:*@*ttp://** 招 标 人:中国移动 (略) 、中国 (略) 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经三路48号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0、附加项 无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 (略) 、中国 (略) 河南分公司/ (略) 2023年09月28日 |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2022-2023年汇聚机房土建施工集中采购项目(补充采购)(项目编号:HAYD*招标编号:TC*E),招标人为中国移动 (略) 、中国 (略) 河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 (略) 预估66个新建汇聚机房,154个装修改造机房,装修改造面积共计12730平方米,详见下表:
1.1.2建设地点: (略) 。 1.1.3计划工期:按发包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各单项工程工期,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在工期要求内完成。 1.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标准、 (略) 相关规范要求。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不划分标段,选取3家中标人,份额划分详见下表: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系数(不含税)不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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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投标人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2.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类似项目指通信机房土建工程、公共建筑工程或用于通信机房的房屋改造(装修)工程,若所提供的业绩仅包含基站机房则不属于类似业绩。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施工内容页等)、竣工证明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施工内容页等)、竣工证明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合同中无法认定施工内容、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5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团队及资源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处登记。 (2)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投标人处登记,专职安全员不能兼任施工队中其他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团队其他人员数量要求详见《人员设备要求》。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置的项目团队及资源满足《人员设备要求》 。 2.2.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18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1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4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略) 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9层2901 联 系 人:王雅娴 吴攀科 高艳花 白晓飞 王东风 电??? 话:0371-*、0371-*、0371-* 电子邮箱:*@*ttp://** 招 标 人:中国移动 (略) 、中国 (略) 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经三路48号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0、附加项 无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 (略) 、中国 (略) 河南分公司/ (略) 2023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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