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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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17: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芬
项目联系电话 0816-*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6-*
附件:
附件1 9.28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补充文件

MYZC招补〔2023〕60号

--------------------------------------------------

关于“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N*5)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标书发售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应采购人要求,现将 “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N*5)项目作如下更正:

1、删除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所有“并加盖制造商鲜章”内容(共8处)。

2、删除第三章3.4商务要求3.3.7第(6)条“为确保获得终身原厂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如投标供应商非生产商投标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内容。

其他不作调整。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9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芬

电话:081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9月28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17: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芬
项目联系电话 0816-*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6-*
附件:
附件1 9.28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补充文件

MYZC招补〔2023〕60号

--------------------------------------------------

关于“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N*5)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标书发售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应采购人要求,现将 “专用荧光定量分析仪”(N*5)项目作如下更正:

1、删除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所有“并加盖制造商鲜章”内容(共8处)。

2、删除第三章3.4商务要求3.3.7第(6)条“为确保获得终身原厂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如投标供应商非生产商投标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内容。

其他不作调整。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9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芬

电话:081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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