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年度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年度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2065-*-01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2023-2025年度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标段)
3、首次公告日期:2023-9-2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提问部分:
评分细则里面环卫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卫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属于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也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有效资格证书,关于印发《 (略) 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通知鄂公管函[2023] 8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此条违背了负面清单相关规定,请认真核查取消以上阐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证件,修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
回复:《 (略) 招标投标负面清单》(鄂公管函[2023] 8号文)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省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9】6号文)的相关规定,经核查,本项目商务评审未违反负面清单要求,商务评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更正部分:
本项目原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当地已取消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的提供已过期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当地取消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取消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文件相同之处均做相应修改,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以此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3-9-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家岗区桔乡路525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 (略)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 话:*
湖北浩嘉 (略)
2023年9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2065-*-01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2023-2025年度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标段)
3、首次公告日期:2023-9-2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提问部分:
评分细则里面环卫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卫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属于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也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有效资格证书,关于印发《 (略) 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通知鄂公管函[2023] 8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此条违背了负面清单相关规定,请认真核查取消以上阐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证件,修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
回复:《 (略) 招标投标负面清单》(鄂公管函[2023] 8号文)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省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9】6号文)的相关规定,经核查,本项目商务评审未违反负面清单要求,商务评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更正部分:
本项目原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当地已取消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的提供已过期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当地取消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取消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文件相同之处均做相应修改,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以此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3-9-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家岗区桔乡路525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 (略)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 话:*
湖北浩嘉 (略)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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