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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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告

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 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 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 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 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地质勘查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招标,从实际钻 探勘查结果中发现原矿区内地质界线分布有明显变化,河沥溪组面积大幅增加,各种地 层的区位也发生明显变化。根据《 (略) 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规定, 对岩石质量较差的河沥溪组和霞乡组需按照100×100m间距补充勘查。勘查时需编制补 充勘查实施方案。经测算,矿区内还需增加钻孔(深孔)7个,钻探深度1080m。勘查工作 (略) 厅的技术规范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地质勘查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招标,从实际钻 探勘查结果中发现原矿区内地质界线分布有明显变化,河沥溪组面积大幅增加,各种地 层的区位也发生明显变化,需补充勘查。而且县政府7月14日召开的文昌镇西河村普 通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设立有关事项的会议要求2023年12月前完成采矿权挂牌交易。根 据要求倒排时间,整个地质勘查项目计划争取10月中旬完成。如更换另外一家服务单 位在技术服务上、包括技术成果上都达不到统一的要求,无法保证原有服务成果的一致 性及配套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 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所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 院

地址: (略) 上城区延安南路8号天风商厦5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04日2023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解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 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 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 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 矿补充勘查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地质勘查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招标,从实际钻 探勘查结果中发现原矿区内地质界线分布有明显变化,河沥溪组面积大幅增加,各种地 层的区位也发生明显变化。根据《 (略) 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规定, 对岩石质量较差的河沥溪组和霞乡组需按照100×100m间距补充勘查。勘查时需编制补 充勘查实施方案。经测算,矿区内还需增加钻孔(深孔)7个,钻探深度1080m。勘查工作 (略) 厅的技术规范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地质勘查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招标,从实际钻 探勘查结果中发现原矿区内地质界线分布有明显变化,河沥溪组面积大幅增加,各种地 层的区位也发生明显变化,需补充勘查。而且县政府7月14日召开的文昌镇西河村普 通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设立有关事项的会议要求2023年12月前完成采矿权挂牌交易。根 据要求倒排时间,整个地质勘查项目计划争取10月中旬完成。如更换另外一家服务单 位在技术服务上、包括技术成果上都达不到统一的要求,无法保证原有服务成果的一致 性及配套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 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所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 院

地址: (略) 上城区延安南路8号天风商厦5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04日2023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解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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