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2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1、现对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X*CG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 地点 |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2、按项目规模: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招标内容 | 包括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 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7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方式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9日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海丰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略) 海丰县海城镇广汕公路10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朝宁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弘业 (略)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武玲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更正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6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 地点 |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 (略) 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和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2、按项目规模: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招标内容 | 包括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 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施工招标最高上限价为*.7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等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 (略) 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级或以上的资质; 3.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或以上的资格证书; 5.投标人有苗圃基地面积20亩或以上,培育造林苗木台湾相思、铁刀木、荷木、枫香、红锥、铁冬青(苗高0.8m以上、地径约0.8cm以上)等28万株及以上证明(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其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以上资料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原件核查。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 的网络地址 |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 hanwei. gov. 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2.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9日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0时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丰分中心2 楼开标 1 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海丰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略) 海丰县海城镇云岭东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弘业 (略)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 容 | 1.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2.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备查原件清单》一式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3.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公告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一、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 (填写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投标人联系方式 | (填写被委托人姓名) | (填写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填写座机号码) | (填写手机号码) | ||||
(填写传真号码) | (填写电子邮箱)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 人员签名 | 2023年 月 日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被委托人签名 | 2023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材料(原件)目录名称 |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 审核情况 | ||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 | …… | ||
评审结束后材料原件清点核实退还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 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本项目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调整为: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业 (略)
日 期:2023年10月7日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2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1、现对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X*CG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 地点 |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2、按项目规模: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招标内容 | 包括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 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7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方式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9日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海丰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略) 海丰县海城镇广汕公路10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朝宁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弘业 (略)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武玲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更正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6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 地点 |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 (略) 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和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石南和镇林场部分林地; 2、按项目规模: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招标内容 | 包括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林分优化提升面积为4500亩, 其中人工造林1316亩,低质低效林优化(补植套种)3184亩;主要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整地、栽植、抚育追肥等。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施工招标最高上限价为*.7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等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 (略) 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级或以上的资质; 3.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或以上的资格证书; 5.投标人有苗圃基地面积20亩或以上,培育造林苗木台湾相思、铁刀木、荷木、枫香、红锥、铁冬青(苗高0.8m以上、地径约0.8cm以上)等28万株及以上证明(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其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以上资料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原件核查。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 的网络地址 |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 hanwei. gov. 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2.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9日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0时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丰分中心2 楼开标 1 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海丰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略) 海丰县海城镇云岭东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弘业 (略)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 容 | 1.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2.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备查原件清单》一式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3.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公告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一、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海丰县2023年沿海基干林带造林项目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 (填写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投标人联系方式 | (填写被委托人姓名) | (填写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填写座机号码) | (填写手机号码) | ||||
(填写传真号码) | (填写电子邮箱)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 人员签名 | 2023年 月 日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被委托人签名 | 2023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材料(原件)目录名称 |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 审核情况 | ||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 | …… | ||
评审结束后材料原件清点核实退还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 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本项目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调整为: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业 (略)
日 期: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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