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
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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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0-07 11:4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0-08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0-09 23:59:59 | |||||||||||||||||||||||||||||||||||||||||
原公告编码: | JSBXWJ* | 原公告名称: | 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项目编号:ZYT-*-044),比选人为 (略) 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主要采购为经营性终端(含旧终端)、装移机常规物料、宣传资料、宣传品、业务单册;礼品物料临时发放、调拨和领取、服装、劳保用品、电话卡、仪器仪表、营业终端设备、家电、办公耗材等配送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5万(含税)。 1.2.2服务地点:泰州全境(城区、港区、乡镇及农场),(最终以实际运输次数为准)。
1.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中选人数量:1名。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85万(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印章)。 2.3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配送服务项目相关业绩一份,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汇总表、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4 (略) 区提供一辆运输车辆并配备3名装卸人员(含驾驶员),区县地区至少提供一辆运输车辆并配备2名装卸人员(含驾驶员),所提供装卸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提供行驶证及装卸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交纳方式为:可直接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内开通的翼支付、支付宝二维码收款方式,即付即领:或者通过对公转账/汇款的形式付款,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泰州杭标书费。付款后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转账/汇款凭证,再点击“线下支付”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 参选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参选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泰州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何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编:* 联系人:杭方琴 电话: * 电子邮件:hangfangqin1883.*@*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10月7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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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0-07 11:4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0-08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0-09 23:59:59 | |||||||||||||||||||||||||||||||||||||||||
原公告编码: | JSBXWJ* | 原公告名称: | 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项目编号:ZYT-*-044),比选人为 (略) 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2024年泰州电信终端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主要采购为经营性终端(含旧终端)、装移机常规物料、宣传资料、宣传品、业务单册;礼品物料临时发放、调拨和领取、服装、劳保用品、电话卡、仪器仪表、营业终端设备、家电、办公耗材等配送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5万(含税)。 1.2.2服务地点:泰州全境(城区、港区、乡镇及农场),(最终以实际运输次数为准)。
1.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中选人数量:1名。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85万(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印章)。 2.3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配送服务项目相关业绩一份,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汇总表、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4 (略) 区提供一辆运输车辆并配备3名装卸人员(含驾驶员),区县地区至少提供一辆运输车辆并配备2名装卸人员(含驾驶员),所提供装卸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提供行驶证及装卸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交纳方式为:可直接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内开通的翼支付、支付宝二维码收款方式,即付即领:或者通过对公转账/汇款的形式付款,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泰州杭标书费。付款后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转账/汇款凭证,再点击“线下支付”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 参选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参选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泰州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何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编:* 联系人:杭方琴 电话: * 电子邮件:hangfangqin1883.*@*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10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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