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东光县卷烟营销部租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变更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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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东光县卷烟营销部租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变更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东光县卷烟营销部租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变更)。

2.承租房屋要求:

1)东光县城区内(办公用房、物流对接点租赁可为不同地点,但是经营者为同一人,有正规的租赁合同)。

2)简单装修,消防设施、水、电齐全,房屋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3)办公用房:

房屋建筑面积1500平米以上,能够满足约45人的办公需求,(不少于28间办公室);具备相对独立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或不少于8个停车位。

物流对接点:

办公用房及库房面积不低于100平米左右,不少于4个房间,房屋不存在漏雨现象, (略) 落面积不低于400平米,能容纳至少8辆送货车辆。

4.房产租期4个月。

5.房产自有或租赁均可,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同时需要提供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6.中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入驻使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维修事项,以及租赁期间的基本办公及使用条件的保障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8.本次采购的报价应含租赁费、日常工作产生的水费、电费、相关税费等。

9.项目最高限额:18.8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无效)。

二、报名、谈判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发放: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每日9:00至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从报名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参与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地点: (略) 运河区浮阳北大道7号, (略) (略) 公司4楼服务中心。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14:30。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公司4楼服务中心。

6.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2日14:30。

7.竞争性谈判地点: (略) (略) 公司4楼服务中心。

8.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17-*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自然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不需提供。

8.房产自有或租赁均可,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

9.房屋租赁位置须在东光县城区内。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5.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

1.企业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东光县城区内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

1)投标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

4)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

5)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东光县城区内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自然人签字及手印的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者: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经营者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东光县城区内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8)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经营者不需提供。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谈判响应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提供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将取消供应商的参与资格。

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略) 公司 (略) 烟草专卖局网站

一、项目概况

1.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东光县卷烟营销部租用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变更)。

2.承租房屋要求:

1)东光县城区内(办公用房、物流对接点租赁可为不同地点,但是经营者为同一人,有正规的租赁合同)。

2)简单装修,消防设施、水、电齐全,房屋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3)办公用房:

房屋建筑面积1500平米以上,能够满足约45人的办公需求,(不少于28间办公室);具备相对独立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或不少于8个停车位。

物流对接点:

办公用房及库房面积不低于100平米左右,不少于4个房间,房屋不存在漏雨现象, (略) 落面积不低于400平米,能容纳至少8辆送货车辆。

4.房产租期4个月。

5.房产自有或租赁均可,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同时需要提供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6.中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入驻使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维修事项,以及租赁期间的基本办公及使用条件的保障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8.本次采购的报价应含租赁费、日常工作产生的水费、电费、相关税费等。

9.项目最高限额:18.8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无效)。

二、报名、谈判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发放: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每日9:00至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从报名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参与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地点: (略) 运河区浮阳北大道7号, (略) (略) 公司4楼服务中心。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14:30。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公司4楼服务中心。

6.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2日14:30。

7.竞争性谈判地点: (略) (略) 公司4楼服务中心。

8.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17-*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自然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不需提供。

8.房产自有或租赁均可,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

9.房屋租赁位置须在东光县城区内。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5.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

1.企业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东光县城区内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

1)投标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

4)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

5)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东光县城区内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自然人签字及手印的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者: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经营者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被冻结、被诉讼等法律问题,无任何经济纠纷”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东光县城区内的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8)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经营者不需提供。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谈判响应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提供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将取消供应商的参与资格。

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略) 公司 (略) 烟草专卖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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