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龙泉驿区智慧蓉城2023年第一批重点场景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龙泉驿区智慧蓉城2023年第一批重点场景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智慧蓉城2023年第一批重点场景建设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6 10:00:00,更正为:2023-10-2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16 10:00:00,更正为:2023-10-23 10:00:00。
一、招标文件“4.1 一般资格审查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因系统格式固化原因,招标文件无法修改本项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在更正公告(第二次)说明将本项内容更正为“4.1 一般资格审查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关联格式由“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更正为“投标(响应)函”
二、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3.3商务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不适用于本项目,商务要求以此为准: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第二次付款:整体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初步审核通过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3)第三次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款项。4、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5、质量要求: 交付成果均需配合采购人、监理等组织的质量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中标人需全过程跟踪和管理项目质量,提交完成的项目文档,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控制。 需承诺对系统开发和项目实施实行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和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按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过程产品及相关文件。 6、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提供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故障排除要求:服务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3)在合同期内提供上述项目所需的软硬件维护服务。7、培训要求:(1)投标人应承诺针对项目最终用户分层次提供培训,以便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保证项目验收后,项目最终用户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和故障分析处理。(2)投标人中应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8、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5)所投产品(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或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承诺中标后签合同前将对应证书提交采购人。(实质性要求)(6)所投产品(若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提供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7)提供不低于50人员岗位要求的独立办公区域,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提供大屏展示区域、会议室,对涉敏工作岗位单独设立隔离办公室并提供涉敏专用计算机等设备,提供互联网等网络环境。(8)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能力准备期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或监理单位要求提供部分服务模块的完整服务能力,具体要求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通知单或联系函为准。(9)供应商需提供系统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升级、工作总结、资料报送、人员支撑、演示汇报等服务。注:以上内容编制于《商务应答表》”更正为“3.4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3.3商务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不适用于本项目,3.3商务要求内容以此为准: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3.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3、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2)第二次付款:整体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初步审核通过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3)第三次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款项。3.3.4、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3.5、质量要求:交付成果均需配合采购人、监理等组织的质量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需全过程跟踪和管理项目质量,提交完成的项目文档,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控制。需承诺对系统开发和项目实施实行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和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按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过程产品及相关文件。3.3.6、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提供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故障排除要求:服务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3)在合同期内提供上述项目所需的软硬件维护服务。3.3.7、培训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服务期限内针对项目最终用户分层次提供培训,以便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保证项目验收后,项目最终用户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和故障分析处理。3.3.8、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5)提供不低于50人员岗位要求的独立办公区域,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提供大屏展示区域、会议室,对涉敏工作岗位单独设立隔离办公室并提供涉敏专用计算机等设备,提供互联网等网络环境。(6)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能力准备期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或监理单位要求提供部分服务模块的完整服务能力,具体要求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通知单或联系函为准。(7)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提供优化升级、工作总结、资料报送、人员支撑、演示汇报等服务。注:以上内容编制于《商务应答表》”
三、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 (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如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等)” 更正为“(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如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描述不完整、与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无关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5.4.2符合性审查 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关联格式 开标一览表 商务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更正为“开标一览表 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响应以此表为准) 商务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
五、原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1.计划备案号:*06186[2023]01362
2.监督管理部门: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3.采购预算:人民币1998.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998.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采购品目名称:C*软件开发服务
名称: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
地址: (略) 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湖岸南路66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李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10月0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智慧蓉城2023年第一批重点场景建设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6 10:00:00,更正为:2023-10-2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16 10:00:00,更正为:2023-10-23 10:00:00。
一、招标文件“4.1 一般资格审查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略) 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因系统格式固化原因,招标文件无法修改本项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在更正公告(第二次)说明将本项内容更正为“4.1 一般资格审查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关联格式由“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更正为“投标(响应)函”
二、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3.3商务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不适用于本项目,商务要求以此为准: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第二次付款:整体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初步审核通过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3)第三次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款项。4、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5、质量要求: 交付成果均需配合采购人、监理等组织的质量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中标人需全过程跟踪和管理项目质量,提交完成的项目文档,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控制。 需承诺对系统开发和项目实施实行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和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按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过程产品及相关文件。 6、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提供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故障排除要求:服务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3)在合同期内提供上述项目所需的软硬件维护服务。7、培训要求:(1)投标人应承诺针对项目最终用户分层次提供培训,以便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保证项目验收后,项目最终用户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和故障分析处理。(2)投标人中应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8、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5)所投产品(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或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承诺中标后签合同前将对应证书提交采购人。(实质性要求)(6)所投产品(若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提供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7)提供不低于50人员岗位要求的独立办公区域,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提供大屏展示区域、会议室,对涉敏工作岗位单独设立隔离办公室并提供涉敏专用计算机等设备,提供互联网等网络环境。(8)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能力准备期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或监理单位要求提供部分服务模块的完整服务能力,具体要求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通知单或联系函为准。(9)供应商需提供系统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升级、工作总结、资料报送、人员支撑、演示汇报等服务。注:以上内容编制于《商务应答表》”更正为“3.4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3.3商务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不适用于本项目,3.3商务要求内容以此为准: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3.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3、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2)第二次付款:整体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初步审核通过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3)第三次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款项。3.3.4、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3.5、质量要求:交付成果均需配合采购人、监理等组织的质量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需全过程跟踪和管理项目质量,提交完成的项目文档,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控制。需承诺对系统开发和项目实施实行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和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按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过程产品及相关文件。3.3.6、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提供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故障排除要求:服务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3)在合同期内提供上述项目所需的软硬件维护服务。3.3.7、培训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服务期限内针对项目最终用户分层次提供培训,以便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保证项目验收后,项目最终用户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和故障分析处理。3.3.8、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5)提供不低于50人员岗位要求的独立办公区域,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提供大屏展示区域、会议室,对涉敏工作岗位单独设立隔离办公室并提供涉敏专用计算机等设备,提供互联网等网络环境。(6)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能力准备期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或监理单位要求提供部分服务模块的完整服务能力,具体要求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通知单或联系函为准。(7)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提供优化升级、工作总结、资料报送、人员支撑、演示汇报等服务。注:以上内容编制于《商务应答表》”
三、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 (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如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等)” 更正为“(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如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描述不完整、与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无关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5.4.2符合性审查 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关联格式 开标一览表 商务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更正为“开标一览表 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响应以此表为准) 商务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
五、原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1.计划备案号:*06186[2023]01362
2.监督管理部门: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3.采购预算:人民币1998.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998.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采购品目名称:C*软件开发服务
名称: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
地址: (略) 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湖岸南路66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李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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