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工程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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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工程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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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公开询价的方 (略) 体育公园工程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体育公园工程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主城区。

(二)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0.985万元(工程变更概算约929万元)。

(三)工作内容

被委托人为我局提供本项目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熟悉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文件。

2.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作。根据工程变更文件计算工程量,对工程变更预算清单编制、定额组价、措施费用、规费、税费等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

3.在审核成果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图设计或工程变更文件有疑问及时向委托人提出。

4.被委托人内部三级复核后出具送审稿电子版一份,我局按程序对其进行抽查复核,被委托人及时修改和完善送审稿中出现的错误及遗漏等问题后出具审定稿。

5.根据财评工作进度安排,会同我局积极对接财评中心预算评审,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质疑及时沟通并提供合理依据。

6.所有成果资料(含无信息价材料的询价资料、算量模型及工程量计算式等资料)完成审定稿后按我局要求装订成册,并向我局提供3份原件及1份电子版(造价软件版)。

(四)工作完成时限

1.被委托人在收到工程变更概算审核所需全部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并提交送审稿。

2.我局复核送审稿后,被委托人及时修改和完善送审稿中出现的错误及遗漏等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定稿。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 (略) 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合同约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完成本项目工程变更概算审核工作。

2.被委托人严格按我局委托文件的要求、约谈记录及相关资料等完成本项目工程变更概算审核工作。

3.审核成果应确保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合理性,清单特征描述准确、完整,不存在错项、漏项。

4.审核成果文件应条理清晰、真实准确,并对其成果质量负责。

5.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并积极对接财政评审,无条件配合财评中心核对或提供相关资料(如提供计算式和对量工作等)。

6.不得转让、转包本合同业务内容,不得泄露有关的图纸、预算等资料文件的内容。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且在有效期内。

(二)报价单位近3年(即2020年10月1日至会议时间)未出现过质量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报价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近3年(即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

2.拟派参审人员要求:须配备土木建筑一级造价工程师1名。报价单位须提供最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3个月指从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地往前推3个月。

三、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实行网络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传送至QQ邮箱 *@*q.com。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参审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3)。

5.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4)。

7.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8.承诺函(须按我局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6)。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将报价直接填报在加盖了我局公章的报价表上,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报价资料审查

(一)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参审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有)、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承诺函,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个别材料不齐全,询价小组认为可以补正的,应告知报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确认后提交我局,否则无效。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则报价资料审查不予通过。报价资料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我局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局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递补的合同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八、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 (略) 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为本项目结算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园林局( (略) 广安区广惠街9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26-*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

3.参审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4.授权委托书

5.信用查询流程及要求

6.承诺函

(略) 园林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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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公开询价的方 (略) 体育公园工程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体育公园工程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主城区。

(二)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0.985万元(工程变更概算约929万元)。

(三)工作内容

被委托人为我局提供本项目变更概算清单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熟悉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文件。

2.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作。根据工程变更文件计算工程量,对工程变更预算清单编制、定额组价、措施费用、规费、税费等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

3.在审核成果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图设计或工程变更文件有疑问及时向委托人提出。

4.被委托人内部三级复核后出具送审稿电子版一份,我局按程序对其进行抽查复核,被委托人及时修改和完善送审稿中出现的错误及遗漏等问题后出具审定稿。

5.根据财评工作进度安排,会同我局积极对接财评中心预算评审,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质疑及时沟通并提供合理依据。

6.所有成果资料(含无信息价材料的询价资料、算量模型及工程量计算式等资料)完成审定稿后按我局要求装订成册,并向我局提供3份原件及1份电子版(造价软件版)。

(四)工作完成时限

1.被委托人在收到工程变更概算审核所需全部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并提交送审稿。

2.我局复核送审稿后,被委托人及时修改和完善送审稿中出现的错误及遗漏等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定稿。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 (略) 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合同约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完成本项目工程变更概算审核工作。

2.被委托人严格按我局委托文件的要求、约谈记录及相关资料等完成本项目工程变更概算审核工作。

3.审核成果应确保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合理性,清单特征描述准确、完整,不存在错项、漏项。

4.审核成果文件应条理清晰、真实准确,并对其成果质量负责。

5.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并积极对接财政评审,无条件配合财评中心核对或提供相关资料(如提供计算式和对量工作等)。

6.不得转让、转包本合同业务内容,不得泄露有关的图纸、预算等资料文件的内容。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且在有效期内。

(二)报价单位近3年(即2020年10月1日至会议时间)未出现过质量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报价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近3年(即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

2.拟派参审人员要求:须配备土木建筑一级造价工程师1名。报价单位须提供最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3个月指从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地往前推3个月。

三、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实行网络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传送至QQ邮箱 *@*q.com。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参审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3)。

5.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4)。

7.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8.承诺函(须按我局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6)。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将报价直接填报在加盖了我局公章的报价表上,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报价资料审查

(一)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参审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有)、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承诺函,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个别材料不齐全,询价小组认为可以补正的,应告知报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确认后提交我局,否则无效。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则报价资料审查不予通过。报价资料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我局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局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递补的合同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八、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 (略) 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为本项目结算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园林局( (略) 广安区广惠街9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26-*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

3.参审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4.授权委托书

5.信用查询流程及要求

6.承诺函

(略) 园林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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