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满城区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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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满城区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更正内容为:

1、原招标文件内容: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变更为: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2、原招标文件内容: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变更为: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内容:要求光伏电站通过360小时试运行后的首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1370 h;

变更为:要求光伏电站通过360小时试运行后的首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1400 h。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内容:3.时间和技术保证要求 (七)技术保证承诺:

1)首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1370 小时;发电量(Wh)≥光伏电站直流侧最终结算容量× 1370小时;

2)实际运行中所发电量(非*方原因)不能满足第一条发电量要求,则承包人应按年度光伏系统少发电量(kWh)(少发电量kWh=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Wp×(1370-实际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000)×项目所在地光伏上网电价的总金额补偿给*方,赔偿年限为缺陷责任期。作为对一般条款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补充,如未来国家或地方能源政策调整(如限制光伏系统发电量)、因为政府用地规划的调整而导致*方减少系统电量的,承包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变更为:3.时间和技术保证要求 (七)技术保证承诺:

1)首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1400 小时;发电量(Wh)≥光伏电站直流侧最终结算容量× 1400小时。

2)实际运行中所发电量(非*方原因)不能满足第一条发电量要求,则承包人应按年度光伏系统少发电量(kWh)(少发电量kWh=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Wp×(1400-实际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000)×项目所在地光伏上网电价的总金额补偿给*方,赔偿年限为缺陷责任期。作为对一般条款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补充,如未来国家或地方能源政策调整(如限制光伏系统发电量)、因为政府用地规划的调整而导致*方减少系统电量的,承包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4.价格清单 2.报价表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1、光伏组件采用英利组件,光伏组件按照暂定价1.95元/Wp进行报价;

变更为:4.价格清单 2.报价表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1、光伏组件采用英利组件,光伏组件按照暂定价2.25元/Wp进行报价。

6、原项目资料:《附件2-保定慧 (略) 满城区 200MWp 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技术方案》在全文范围内:首年利用小时数1371.1h;

变更为:《附件2-保定慧 (略) 满城区 200MWp 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技术方案》在全文范围内:首年利用小时数1400h。招标技术方案中和首年利用小时数相关的内容参数,投标人自行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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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满城区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更正内容为:

1、原招标文件内容: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变更为: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2、原招标文件内容: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变更为: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内容:要求光伏电站通过360小时试运行后的首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1370 h;

变更为:要求光伏电站通过360小时试运行后的首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1400 h。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内容:3.时间和技术保证要求 (七)技术保证承诺:

1)首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1370 小时;发电量(Wh)≥光伏电站直流侧最终结算容量× 1370小时;

2)实际运行中所发电量(非*方原因)不能满足第一条发电量要求,则承包人应按年度光伏系统少发电量(kWh)(少发电量kWh=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Wp×(1370-实际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000)×项目所在地光伏上网电价的总金额补偿给*方,赔偿年限为缺陷责任期。作为对一般条款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补充,如未来国家或地方能源政策调整(如限制光伏系统发电量)、因为政府用地规划的调整而导致*方减少系统电量的,承包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变更为:3.时间和技术保证要求 (七)技术保证承诺:

1)首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1400 小时;发电量(Wh)≥光伏电站直流侧最终结算容量× 1400小时。

2)实际运行中所发电量(非*方原因)不能满足第一条发电量要求,则承包人应按年度光伏系统少发电量(kWh)(少发电量kWh=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Wp×(1400-实际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000)×项目所在地光伏上网电价的总金额补偿给*方,赔偿年限为缺陷责任期。作为对一般条款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补充,如未来国家或地方能源政策调整(如限制光伏系统发电量)、因为政府用地规划的调整而导致*方减少系统电量的,承包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4.价格清单 2.报价表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1、光伏组件采用英利组件,光伏组件按照暂定价1.95元/Wp进行报价;

变更为:4.价格清单 2.报价表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1、光伏组件采用英利组件,光伏组件按照暂定价2.25元/Wp进行报价。

6、原项目资料:《附件2-保定慧 (略) 满城区 200MWp 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技术方案》在全文范围内:首年利用小时数1371.1h;

变更为:《附件2-保定慧 (略) 满城区 200MWp 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技术方案》在全文范围内:首年利用小时数1400h。招标技术方案中和首年利用小时数相关的内容参数,投标人自行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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