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00101号-关于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项目的澄清通知
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00101号-关于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项目的澄清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大学 (略) 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小姐,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592-*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俞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小姐059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大学 (略) 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对厦门大学 (略) 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项目(招标编号:FX2023-001)的招标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资格不一致,现将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删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
地址: (略) 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联系方式:俞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方式:周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陈小姐
电 话: 0592-*,059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大学 (略) 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小姐,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592-* |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俞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小姐059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大学 (略) 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对厦门大学 (略) 高性能计算集群附属设备项目(招标编号:FX2023-001)的招标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资格不一致,现将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删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
地址: (略) 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联系方式:俞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方式:周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陈小姐
电 话: 0592-*,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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