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提升项目第2标段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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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提升项目第2标段答疑公告

利辛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提升项目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3次)

项目名称

利辛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提升项目第2标段

项目编号

BZLX2023GC58602

招标人

利辛县天成城 (略)

招标人地址

利辛县子胥大道与淝河路交叉口城投集团4楼

招标联系人

刘涛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利辛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利辛县子胥大道与淝河路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董浩

联系方式

055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现 (略) 政类或园林类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招标文件P49页技术标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情况(满分4分)用于本项目的园林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绿化工持证人员数量(一标段不得低于10人;二标段不得低于10人)(注:人员须全程参与本项目养护提升管理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证件和养老保险证明;证书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若无法提供查询截图需发证机关的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满足基本条件的此项得满分;(2)每减少1人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本项目新增管护面积报价与苗木移植报价计算方式以此为准(3 分):以进入此环节的所有投标单位新增面积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3-(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4;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顺延至2023年10月24日8:30分开标六室。 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2023年10月23日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3年09月19日

开标时间变更

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利辛县天成城 (略)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利辛县 (略) 2023年10月07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

利辛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提升项目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3次)

项目名称

利辛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提升项目第2标段

项目编号

BZLX2023GC58602

招标人

利辛县天成城 (略)

招标人地址

利辛县子胥大道与淝河路交叉口城投集团4楼

招标联系人

刘涛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利辛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利辛县子胥大道与淝河路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董浩

联系方式

055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现 (略) 政类或园林类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招标文件P49页技术标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情况(满分4分)用于本项目的园林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绿化工持证人员数量(一标段不得低于10人;二标段不得低于10人)(注:人员须全程参与本项目养护提升管理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证件和养老保险证明;证书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若无法提供查询截图需发证机关的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满足基本条件的此项得满分;(2)每减少1人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本项目新增管护面积报价与苗木移植报价计算方式以此为准(3 分):以进入此环节的所有投标单位新增面积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3-(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4;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顺延至2023年10月24日8:30分开标六室。 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2023年10月23日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3年09月19日

开标时间变更

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利辛县天成城 (略)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利辛县 (略) 2023年10月07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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