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魏兴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通川区魏兴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澄清公告
通川区魏兴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通川区魏兴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澄清公告
工程编号: | DS*(GC)005 | 工程名称: | 通川区魏兴污水处理工程 (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DS*(GC)* | 标段名称: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九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澄清内容: ①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资质及类似项目业绩”中“1、设计资质:满足资格项得1分,具 (略) 政行业*级资质加1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加2分(本项满分为3分) ”、“4、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项得1分(本项满分 1分)”更正为“1、设计资质:满足资格项得 2 分(本项满分为2分) ”、“4、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2分)”。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团队”中“9、土木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更正为“9、土木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③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团队”中“注:省外企业配备人员须是入川备案人员,人员及证书须提供四川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截图。若提供的证书与平台截图不一致,则不予认可。”更正为“注:人员配置不能重复,重复不得分。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须具有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人员要求职称专业的,需与职称证一致,如不一致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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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DS*(GC)005 | 工程名称: | 通川区魏兴污水处理工程 (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DS*(GC)* | 标段名称: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九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澄清内容: ①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资质及类似项目业绩”中“1、设计资质:满足资格项得1分,具 (略) 政行业*级资质加1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加2分(本项满分为3分) ”、“4、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项得1分(本项满分 1分)”更正为“1、设计资质:满足资格项得 2 分(本项满分为2分) ”、“4、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2分)”。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团队”中“9、土木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更正为“9、土木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③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团队”中“注:省外企业配备人员须是入川备案人员,人员及证书须提供四川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截图。若提供的证书与平台截图不一致,则不予认可。”更正为“注:人员配置不能重复,重复不得分。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须具有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人员要求职称专业的,需与职称证一致,如不一致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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