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0 kV钱创I线钱创II线电缆外线工程招标公告1.招 标 条 件10kV钱 创 I线 钱 创 II线 电 缆 外 线 工 程 已 由 广 东 省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平 台 以 2308-*-04-01-* 批 准 备 案 建 设 , 招 标 人 为 佛 山 市 三水 云 东 海 新 城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资 金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工 程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建 设 地 点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2.2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 本 工 程 为 新 建 单 回 ZRC-YJV22-3300 电 缆 8160 米 , 3300
电 缆 中 间 接 头 18套 ,3300户 内 冷 缩 终 端 头 2套 ,中 压 管 道 封 堵 器 288套 ,4 线 电 缆 顶 管 60 米 ,十 二 线 电 缆 沟 工 作 井 1 座 ,揭 盖 板 500 米 ,电 缆 通 管2000米 。 拆 除 原 三 英 线 三 英 线 原 有 架 空 线 路 及 电 缆 , 拆 除 双 回 路 直线 塔 26基 ,双 回 路 转 角 塔 9基 ,15米 电 杆 10根 ,拆 除 铁 塔 基 础 35基 , 拆 除LGJ-240/30单 回 路 架 空 线 路 路 径 长 11400米 等 。2.3 定 额 工 期 : 60 日 历 天 , 计 划 工 期 : 60 日 历 天 , 计 划 开 工 时 间 : / , 计划 竣 工 日 期 : /,实 际 开 工 日 期 : 以 监 理 工 程 师 发 出 的 开 工 令 为 准 , 竣 工 验收 日 期 不 因 雨 天 假 期 及 办 理 各 方 面 的 手 续 等 因 素 而 延 后 。2.4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8,294,219.23 元 , 已 包 含 绿 色 施 工 安 全防 护 措 施 费 260,900.02元 。2.5 本 招 标 工 程 共 分 1 个 标 段 , 各 标 段 招 标 内 容 规 模 和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工 程 内 容 : 本 工 程 为 新 建 单 回 ZRC-YJV22-3300电 缆 8160米 ,3300电 缆 中 间 接 头 18套 ,3300户 内 冷 缩 终 端 头 2套 ,中 压 管 道 封 堵 器 288套 , 4线 电 缆 顶 管 60米 ,十 二 线 电 缆 沟 工 作 井 1座 ,揭 盖 板 500米 ,电 缆 通 管2000 米 。 拆 除 原 三 英 线 三 英 线 原 有 架 空 线 路 及 电 缆 , 拆 除 双 回 路 直线 塔 26 基 ,双 回 路 转 角 塔 9 基 ,15 米 电 杆 10 根 ,拆 除 铁 塔 基 础 35 基 , 拆 除LGJ-240/30 单 回 路 架 空 线 路 路 径 长 11400 米 等 , 具 体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及 清 单内 容 。2.6 承 包 方 式 : 包 工 包 料 包 工 期 包 安 全 包 文 明 施 工 ,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固 定 总 价 包 干 。2.7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 执 行 国 家 省 或 行 业 现 行 的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及 规 范 ,须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承 诺 达 到 合 格 或 以 上 标 准 , 并 通 过 供 电 部 门 的 验 收 。2.8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3.资 格 审 查 方 式本 工 程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的 方 式 确 定 合 格 投 标 人 。4.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工 程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4.1 法 人 资 格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 有 效 期 。
4.2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4.2.1 投 标 人 须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资 质 : 1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级 资 质 或 输 变 电 工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级 资 质 。 2 具 有 有 效 的 具 有 国 家 能 源 局 或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或 其 派 出 机 构 颁 发的 承 装 修 试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五 级 或 以 上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4.2.2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4.3 投 标 人 须 持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4.4 投 标 人 须 按 照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六 部 门 关 于 规 范 招 投 标 市 场 秩 序 遏制 弄 虚 作 假 等 违 规 行 为 的 意 见 的 要 求 签 署 诚 信 投 标 承 诺 书 , 由 法 定 代表 人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公 章 。4.5 投 标 人 应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中 办 理 登 记 并 获 得 对 应 行 业
的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档 案 企 业 类 别 : 建 筑 业 企 业 施 工 。4.5.1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的 考 评 等 级 为 D 级 或 以 上 且 状 态 显 示为 正 常 以 资 格 审 查 当 天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4.5.2 广 东 省 以 外 的 投 标 人 , 须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网 址 : www.gdcic.net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专 栏 关 于 投 标 人 进 粤 企 业 及 人 员 信息 登 记 的 网 页 打 印 件 。4.6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要 求4.6.1 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备 注 册 于 投 标 人 本 单 位 的 机 电 工 程 专业 二 级 或 以 上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一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要 求 提供 一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电 子 证 照 ,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 认 可 , 一 级 建 造 师 打 印
电 子 证 书 后 , 应 在 个 人 签 名 处 手 写 本 人 签 名 , 未 手 写 签 名 或 与 签 名 图 像 笔
迹 不 一 致 的 , 该 电 子 证 书 无 效 二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颁 发 当 地政 策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有 效 的 注 册 证 书 扫 描 件 (或 电 子 证 书 ),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认 可 。 如 有 最 新 文 件 , 按 最 新 文 件 执 行 并 持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核 合 格 证 B证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4.6.2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登 记 的 人 员 中选 取 , 并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资 格 审 查 当 日 未 被 锁 定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办 理 了 登 记 手续 。4.6.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没 有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4.6.4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个 月 , 即 2023年
3 月 至 2023 年 8 月 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4.6.5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一 名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争 , 如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的 时 间 先 后 ,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项 目 负 责 人 。 如 本 工 程 项 目 为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中 标 资 格 。4.7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1 名 , 须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C证 或 安 全 生 产考 核 合 格 证 C3 综 合 类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 且 为 投 标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即 2023 年 3 月 至 2023 年 8 月 为 拟 派 专 职 安 全人 员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注 : 1 有 效 的 社 保 的 证 明 材 料 包 括 :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扫 描 件 或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门 网 站 下 载 且 有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电 子 签 章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打 印 件 。 2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 定 , 只 能 查 询 至查 询 日 的 上 月 ,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 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 所 提 供 的 社 保 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否 则 , 不 予 认 可 。
3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如 能 提 供 相 关 的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其 符 合 国 家 减 免 或暂 缓 缴 纳 社 保 政 策 的 , 可 根 据 相 关 社 保 政 策 , 免 予 提 供 减 免 或 暂 缓 缴 纳 社 保 所属 月 份 的 社 保 证 明 。 否 则 , 应 当 按 要 求 提 供 社 保 证 明 。4.8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4.8.1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此 处 所 指 的 冻结 , 是 指 被 冻 结 的 财 产 影 响 到 投 标 人 或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履 约 能 力 。 其中 财 产 被 全 部 冻 结 的 , 应 当 不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财 产 被 部 分 冻 结 但 不 影 响 投标 人 对 本 项 目 履 约 能 力 的 ,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4.8.2 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 是 指 依 据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 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范 畴 4.8.3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生 产 事 故 。 此 处 骗 取 中 标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所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 所 认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则 以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重 大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关 于 做 好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施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查 处 理 条 例 的 标 准 最 近 三 年 是 指 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邀 请 书 发出 之 日 起 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或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的 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4.8.4 根 据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启 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决 定 书 和 协 助 执 行 通 知书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若 为 名 单 上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 得 参 加 本 工 程 项 目 投标 。4.8.5 根 据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8部 门 关 于 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事 项 中 进 行 信 用信 息 查 询 和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的 通 知 佛 发 改 信 用 2019 1号 , 对 被 佛山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列 入 失 信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4.8.6 根 据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等 10 部 门 关 于 深 化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投 标 制 度 改 革 促 进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的 通 知 佛 政 数 2022 14号 规 定 , 依 法 依 规 被 严 格 限 制 其 在 我 市 范 围 内 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尚 处于 限 制 投 标 期 内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
5.招 标 文 件 图 纸 等 资 料 的 获 取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可 于 2023 年 09月 22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佛 山 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图 纸 等 资 料 。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请浏 览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交 易 指 南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 :http : //http://**.cn ,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7-* 0757-*。5.2 招 标 文 件 一 经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 视 作 已 发 放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 各投 标 人 应 及 时 下 载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及 图 纸 供 下 载 的 招 标 文 件 有 PDF和 WORD版 本 时 , 若 有 不 一 致 , 以 招 标 人 盖 章 的 PDF版 本 招 标 文 件 为 准 。 否 则 所 造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6.投 标 保 证 金
6.1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16万 元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6.2 投 标 人 可 自 行 选 择 采 用 现 金 或 投 标 担 保 的 形 式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7.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7.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7.1.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7日 09时 30分 。7.1.2 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7日 09时 30分 。7.1.3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起 止 时 间 与 开 标 时 间 是 否 有 变 化 , 请 密 切 留 意 澄 清 答 疑 补 充 修 改 等 文 件 中 的 相 关 信 息 。7.2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将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 通 过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成 功上 传 , 开 标 地 点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水 分 中 心 指 定 开 标 室 地 址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西 南 街 道 同 福 路 10号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2号 楼 。7.3本 次 招 标 采 用 远 程 解 密 方 式 组 织 开 标 , 投 标 人 无 需 到 场 参 加 开 标 会 。 投 标 人如 到 场 参 与 开 标 会 的 , 其 参 加 开 标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须 具 有 交 易员 资 格 。8.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三 水 区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以 及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网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 公 告 内 容 和 时 间 不 一 致 时 , 以 佛 山 市 公 共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的 为 准 。
9.其 他9.1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3个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9.2 参 与 投 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须 具 有 交 易 员 资 格 。9.3 本 次 招 标 采 用 的 评 定 标 办 法 是 评 定 分 离 办 法 。11.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佛 山 市 三 水 云 东 海 新 城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赵 工电 话 : 0757-*传 真 : /
地 址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云 东 海 街 道 荷 湖 南 路 1号邮 编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佛 山 市 粤 创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李 工电 话 : 0757-*传 真 : 0757-*电 子 邮 件 : FSSYCZB126.com地 址 :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城 街 道 桂 澜 路 4 号 中 盛 大 厦 1411 室邮 编 : * 2023 年 09月 22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0 kV钱创I线钱创II线电缆外线工程招标公告1.招 标 条 件10kV钱 创 I线 钱 创 II线 电 缆 外 线 工 程 已 由 广 东 省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平 台 以 2308-*-04-01-* 批 准 备 案 建 设 , 招 标 人 为 佛 山 市 三水 云 东 海 新 城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资 金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工 程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建 设 地 点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2.2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 本 工 程 为 新 建 单 回 ZRC-YJV22-3300 电 缆 8160 米 , 3300
电 缆 中 间 接 头 18套 ,3300户 内 冷 缩 终 端 头 2套 ,中 压 管 道 封 堵 器 288套 ,4 线 电 缆 顶 管 60 米 ,十 二 线 电 缆 沟 工 作 井 1 座 ,揭 盖 板 500 米 ,电 缆 通 管2000米 。 拆 除 原 三 英 线 三 英 线 原 有 架 空 线 路 及 电 缆 , 拆 除 双 回 路 直线 塔 26基 ,双 回 路 转 角 塔 9基 ,15米 电 杆 10根 ,拆 除 铁 塔 基 础 35基 , 拆 除LGJ-240/30单 回 路 架 空 线 路 路 径 长 11400米 等 。2.3 定 额 工 期 : 60 日 历 天 , 计 划 工 期 : 60 日 历 天 , 计 划 开 工 时 间 : / , 计划 竣 工 日 期 : /,实 际 开 工 日 期 : 以 监 理 工 程 师 发 出 的 开 工 令 为 准 , 竣 工 验收 日 期 不 因 雨 天 假 期 及 办 理 各 方 面 的 手 续 等 因 素 而 延 后 。2.4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8,294,219.23 元 , 已 包 含 绿 色 施 工 安 全防 护 措 施 费 260,900.02元 。2.5 本 招 标 工 程 共 分 1 个 标 段 , 各 标 段 招 标 内 容 规 模 和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工 程 内 容 : 本 工 程 为 新 建 单 回 ZRC-YJV22-3300电 缆 8160米 ,3300电 缆 中 间 接 头 18套 ,3300户 内 冷 缩 终 端 头 2套 ,中 压 管 道 封 堵 器 288套 , 4线 电 缆 顶 管 60米 ,十 二 线 电 缆 沟 工 作 井 1座 ,揭 盖 板 500米 ,电 缆 通 管2000 米 。 拆 除 原 三 英 线 三 英 线 原 有 架 空 线 路 及 电 缆 , 拆 除 双 回 路 直线 塔 26 基 ,双 回 路 转 角 塔 9 基 ,15 米 电 杆 10 根 ,拆 除 铁 塔 基 础 35 基 , 拆 除LGJ-240/30 单 回 路 架 空 线 路 路 径 长 11400 米 等 , 具 体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及 清 单内 容 。2.6 承 包 方 式 : 包 工 包 料 包 工 期 包 安 全 包 文 明 施 工 ,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固 定 总 价 包 干 。2.7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 执 行 国 家 省 或 行 业 现 行 的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及 规 范 ,须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承 诺 达 到 合 格 或 以 上 标 准 , 并 通 过 供 电 部 门 的 验 收 。2.8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3.资 格 审 查 方 式本 工 程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的 方 式 确 定 合 格 投 标 人 。4.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工 程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4.1 法 人 资 格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 有 效 期 。
4.2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4.2.1 投 标 人 须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资 质 : 1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级 资 质 或 输 变 电 工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级 资 质 。 2 具 有 有 效 的 具 有 国 家 能 源 局 或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或 其 派 出 机 构 颁 发的 承 装 修 试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五 级 或 以 上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4.2.2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4.3 投 标 人 须 持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4.4 投 标 人 须 按 照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六 部 门 关 于 规 范 招 投 标 市 场 秩 序 遏制 弄 虚 作 假 等 违 规 行 为 的 意 见 的 要 求 签 署 诚 信 投 标 承 诺 书 , 由 法 定 代表 人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公 章 。4.5 投 标 人 应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中 办 理 登 记 并 获 得 对 应 行 业
的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档 案 企 业 类 别 : 建 筑 业 企 业 施 工 。4.5.1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的 考 评 等 级 为 D 级 或 以 上 且 状 态 显 示为 正 常 以 资 格 审 查 当 天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4.5.2 广 东 省 以 外 的 投 标 人 , 须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网 址 : www.gdcic.net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专 栏 关 于 投 标 人 进 粤 企 业 及 人 员 信息 登 记 的 网 页 打 印 件 。4.6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要 求4.6.1 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备 注 册 于 投 标 人 本 单 位 的 机 电 工 程 专业 二 级 或 以 上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一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要 求 提供 一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电 子 证 照 ,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 认 可 , 一 级 建 造 师 打 印
电 子 证 书 后 , 应 在 个 人 签 名 处 手 写 本 人 签 名 , 未 手 写 签 名 或 与 签 名 图 像 笔
迹 不 一 致 的 , 该 电 子 证 书 无 效 二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颁 发 当 地政 策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有 效 的 注 册 证 书 扫 描 件 (或 电 子 证 书 ),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认 可 。 如 有 最 新 文 件 , 按 最 新 文 件 执 行 并 持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核 合 格 证 B证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4.6.2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登 记 的 人 员 中选 取 , 并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资 格 审 查 当 日 未 被 锁 定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办 理 了 登 记 手续 。4.6.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没 有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4.6.4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个 月 , 即 2023年
3 月 至 2023 年 8 月 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4.6.5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一 名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争 , 如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的 时 间 先 后 ,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项 目 负 责 人 。 如 本 工 程 项 目 为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中 标 资 格 。4.7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1 名 , 须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C证 或 安 全 生 产考 核 合 格 证 C3 综 合 类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 且 为 投 标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即 2023 年 3 月 至 2023 年 8 月 为 拟 派 专 职 安 全人 员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注 : 1 有 效 的 社 保 的 证 明 材 料 包 括 :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扫 描 件 或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门 网 站 下 载 且 有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电 子 签 章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打 印 件 。 2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 定 , 只 能 查 询 至查 询 日 的 上 月 ,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 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 所 提 供 的 社 保 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否 则 , 不 予 认 可 。
3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如 能 提 供 相 关 的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其 符 合 国 家 减 免 或暂 缓 缴 纳 社 保 政 策 的 , 可 根 据 相 关 社 保 政 策 , 免 予 提 供 减 免 或 暂 缓 缴 纳 社 保 所属 月 份 的 社 保 证 明 。 否 则 , 应 当 按 要 求 提 供 社 保 证 明 。4.8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4.8.1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此 处 所 指 的 冻结 , 是 指 被 冻 结 的 财 产 影 响 到 投 标 人 或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履 约 能 力 。 其中 财 产 被 全 部 冻 结 的 , 应 当 不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财 产 被 部 分 冻 结 但 不 影 响 投标 人 对 本 项 目 履 约 能 力 的 ,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4.8.2 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 是 指 依 据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 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范 畴 4.8.3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生 产 事 故 。 此 处 骗 取 中 标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所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 所 认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则 以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重 大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关 于 做 好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施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查 处 理 条 例 的 标 准 最 近 三 年 是 指 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邀 请 书 发出 之 日 起 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或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的 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4.8.4 根 据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启 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决 定 书 和 协 助 执 行 通 知书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若 为 名 单 上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 得 参 加 本 工 程 项 目 投标 。4.8.5 根 据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8部 门 关 于 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事 项 中 进 行 信 用信 息 查 询 和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的 通 知 佛 发 改 信 用 2019 1号 , 对 被 佛山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列 入 失 信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4.8.6 根 据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等 10 部 门 关 于 深 化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投 标 制 度 改 革 促 进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的 通 知 佛 政 数 2022 14号 规 定 , 依 法 依 规 被 严 格 限 制 其 在 我 市 范 围 内 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尚 处于 限 制 投 标 期 内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
5.招 标 文 件 图 纸 等 资 料 的 获 取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可 于 2023 年 09月 22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佛 山 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图 纸 等 资 料 。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请浏 览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交 易 指 南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 :http : //http://**.cn ,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7-* 0757-*。5.2 招 标 文 件 一 经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 视 作 已 发 放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 各投 标 人 应 及 时 下 载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及 图 纸 供 下 载 的 招 标 文 件 有 PDF和 WORD版 本 时 , 若 有 不 一 致 , 以 招 标 人 盖 章 的 PDF版 本 招 标 文 件 为 准 。 否 则 所 造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6.投 标 保 证 金
6.1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16万 元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6.2 投 标 人 可 自 行 选 择 采 用 现 金 或 投 标 担 保 的 形 式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7.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7.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7.1.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7日 09时 30分 。7.1.2 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7日 09时 30分 。7.1.3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起 止 时 间 与 开 标 时 间 是 否 有 变 化 , 请 密 切 留 意 澄 清 答 疑 补 充 修 改 等 文 件 中 的 相 关 信 息 。7.2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将 加 密 的 投 标 文 件 通 过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成 功上 传 , 开 标 地 点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水 分 中 心 指 定 开 标 室 地 址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西 南 街 道 同 福 路 10号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2号 楼 。7.3本 次 招 标 采 用 远 程 解 密 方 式 组 织 开 标 , 投 标 人 无 需 到 场 参 加 开 标 会 。 投 标 人如 到 场 参 与 开 标 会 的 , 其 参 加 开 标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须 具 有 交 易员 资 格 。8.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三 水 区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以 及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网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 公 告 内 容 和 时 间 不 一 致 时 , 以 佛 山 市 公 共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的 为 准 。
9.其 他9.1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3个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9.2 参 与 投 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须 具 有 交 易 员 资 格 。9.3 本 次 招 标 采 用 的 评 定 标 办 法 是 评 定 分 离 办 法 。11.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佛 山 市 三 水 云 东 海 新 城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赵 工电 话 : 0757-*传 真 : /
地 址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云 东 海 街 道 荷 湖 南 路 1号邮 编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佛 山 市 粤 创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李 工电 话 : 0757-*传 真 : 0757-*电 子 邮 件 : FSSYCZB126.com地 址 :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城 街 道 桂 澜 路 4 号 中 盛 大 厦 1411 室邮 编 : * 2023 年 09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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