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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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07 至 2023-10-12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 (略) 撰写人: 黄金凤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001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合同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003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合同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投标人须知表中,001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003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格式15中,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的商务要求中,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
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8日 15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辽中区民政局
地 址: (略) 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 (略)
地 址: (略) 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金凤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07 至 2023-10-12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 (略) 撰写人: 黄金凤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督导及评估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001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合同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003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合同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投标人须知表中,001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003包组的最高限价变更为*.00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格式15中,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的商务要求中,履约期限变更为1年11个月。
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8日 15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辽中区民政局
地 址: (略) 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 (略)
地 址: (略) 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金凤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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