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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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水利局委托, (略) 新成鑫正 (略) 对[*]FJSXCXZ[CS]*、 (略) 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CXZ[CS]*

项目名称: (略) 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 1(批) 详见附件 5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0-08 至 2023-10-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20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

六、开启

时间:2023-10-20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新成鑫正 (略)

地址: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3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宗兵

电话:*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新成鑫正 (略)

(略) 新成鑫正 (略)

2023年10月08日


项目概况

(略) 水利局委托, (略) 新成鑫正 (略) 对[*]FJSXCXZ[CS]*、 (略) 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CXZ[CS]*

项目名称: (略) 水利局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更新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简易预警与应急设备设施 1(批) 详见附件 5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0-08 至 2023-10-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20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

六、开启

时间:2023-10-20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新华大楼三单元131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新成鑫正 (略)

地址: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3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宗兵

电话:*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新成鑫正 (略)

(略) 新成鑫正 (略)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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