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象物流园区屋顶光伏发电一期能源分享投资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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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象物流园区屋顶光伏发电一期能源分享投资项目变更公告

宝象物流园区屋顶光伏发电(一期)能源分享投资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

招标内容与范围由:1.由招标人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及充电桩建设所需场地,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中标人负责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拟利用彩钢瓦屋顶6个(分别为1#、2#、3#、4#、5#、6#屋顶),屋顶总面积55007㎡,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并建设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每台充电功率120kwh),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进行合作,合同期内,招标人优先享用自发电部分,招标人享有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100%碳排放收益及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的所有权。 2.中标人其它工作内容:(1)包含原有屋顶(1#、2#、3#、4#、5#、6#屋顶)光伏发电支架拆除;(2)光伏发电方案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3)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4)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电力供电局备案手续;(5)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建设及拆除,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过程中涉及的垃圾清理外运;(6)配合招标人项目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7)运营期内光伏发电的屋顶老化翻修、屋面防水、修缮、加固(如需)等工作;(8)合作期限满后,所有光伏发电资产产权均归招标人,并同时实物资产无偿移交招标人。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运营期限为9125日历天(约25年),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自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并投入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要求。变更为:1.由招标人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及充电桩建设所需场地,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中标人负责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拟利用彩钢瓦屋顶6个(分别为1#、2#、3#、4#、5#、6#屋顶),屋顶总面积55007㎡,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并建设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每台充电功率120kwh),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进行合作,合同期内,招标人优先享用自发电部分,招标人享有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100%碳排放收益及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的所有权。 2.中标人其它工作内容:(1)包含原有屋顶(1#、2#、3#、4#、5#、6#屋顶)光伏发电支架拆除;(2)光伏发电方案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3)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4)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电力供电局备案手续;(5)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建设及拆除,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过程中涉及的垃圾清理外运;(6)配合招标人项目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7)运营期内光伏发电的屋顶老化翻修、屋面防水、修缮、加固(如需)等工作;(8)合作期限满后,光伏发电资产产权由**双方协商处置。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运营期限为9125日历天(约25年),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自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并投入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由:2023年10月08日18时00分,变更为:2023年10月13日1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象物流园区屋顶光伏发电(一期)能源分享投资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 (略) 王家营园区内 。

2.2项目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总面积55007㎡,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 。

2.3服务周期:91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由招标人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及充电桩建设所需场地,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中标人负责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拟利用彩钢瓦屋顶6个(分别为1#、2#、3#、4#、5#、6#屋顶),屋顶总面积55007㎡,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并建设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每台充电功率120kwh),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进行合作,合同期内,招标人优先享用自发电部分,招标人享有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100%碳排放收益及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的所有权。

2.中标人其它工作内容:(1)包含原有屋顶(1#、2#、3#、4#、5#、6#屋顶)光伏发电支架拆除;(2)光伏发电方案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3)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4)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电力供电局备案手续;(5)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建设及拆除,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过程中涉及的垃圾清理外运;(6)配合招标人项目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7)运营期内光伏发电的屋顶老化翻修、屋面防水、修缮、加固(如需)等工作;(8)合作期限满后,光伏发电资产产权由**双方协商处置。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运营期限为9125日历天(约25年),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自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并投入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指:装机容量3.8MWp(含)以上的光伏发电,运营或投资或合作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日期:若为合同或协议书以签订时间为准,若为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准(并体现装机容量);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略) ,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略)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未被列入中 (略) 禁入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6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邓力

联?系?方?式:

*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宝象物流中心A1幢6楼

地????址:

(略) 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联系人:

罗永刚

联???系???人:

邓力

电?话:

*

电????话:

*

2023年09月26日

,宝山区, (略) ,云南,上海,昆明

宝象物流园区屋顶光伏发电(一期)能源分享投资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

招标内容与范围由:1.由招标人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及充电桩建设所需场地,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中标人负责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拟利用彩钢瓦屋顶6个(分别为1#、2#、3#、4#、5#、6#屋顶),屋顶总面积55007㎡,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并建设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每台充电功率120kwh),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进行合作,合同期内,招标人优先享用自发电部分,招标人享有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100%碳排放收益及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的所有权。 2.中标人其它工作内容:(1)包含原有屋顶(1#、2#、3#、4#、5#、6#屋顶)光伏发电支架拆除;(2)光伏发电方案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3)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4)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电力供电局备案手续;(5)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建设及拆除,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过程中涉及的垃圾清理外运;(6)配合招标人项目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7)运营期内光伏发电的屋顶老化翻修、屋面防水、修缮、加固(如需)等工作;(8)合作期限满后,所有光伏发电资产产权均归招标人,并同时实物资产无偿移交招标人。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运营期限为9125日历天(约25年),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自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并投入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要求。变更为:1.由招标人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及充电桩建设所需场地,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中标人负责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拟利用彩钢瓦屋顶6个(分别为1#、2#、3#、4#、5#、6#屋顶),屋顶总面积55007㎡,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并建设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每台充电功率120kwh),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进行合作,合同期内,招标人优先享用自发电部分,招标人享有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100%碳排放收益及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的所有权。 2.中标人其它工作内容:(1)包含原有屋顶(1#、2#、3#、4#、5#、6#屋顶)光伏发电支架拆除;(2)光伏发电方案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3)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4)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电力供电局备案手续;(5)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建设及拆除,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过程中涉及的垃圾清理外运;(6)配合招标人项目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7)运营期内光伏发电的屋顶老化翻修、屋面防水、修缮、加固(如需)等工作;(8)合作期限满后,光伏发电资产产权由**双方协商处置。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运营期限为9125日历天(约25年),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自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并投入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由:2023年10月08日18时00分,变更为:2023年10月13日1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象物流园区屋顶光伏发电(一期)能源分享投资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 (略) 王家营园区内 。

2.2项目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总面积55007㎡,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 。

2.3服务周期:91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由招标人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及充电桩建设所需场地,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中标人负责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拟利用彩钢瓦屋顶6个(分别为1#、2#、3#、4#、5#、6#屋顶),屋顶总面积55007㎡,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5MWp,并建设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每台充电功率120kwh),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进行合作,合同期内,招标人优先享用自发电部分,招标人享有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100%碳排放收益及10台双枪(共20枪)直冲充电桩的所有权。

2.中标人其它工作内容:(1)包含原有屋顶(1#、2#、3#、4#、5#、6#屋顶)光伏发电支架拆除;(2)光伏发电方案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3)负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4)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电力供电局备案手续;(5)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建设及拆除,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过程中涉及的垃圾清理外运;(6)配合招标人项目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7)运营期内光伏发电的屋顶老化翻修、屋面防水、修缮、加固(如需)等工作;(8)合作期限满后,光伏发电资产产权由**双方协商处置。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运营期限为9125日历天(约25年),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自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余电上网”的接网调试相关工作,并投入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指:装机容量3.8MWp(含)以上的光伏发电,运营或投资或合作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日期:若为合同或协议书以签订时间为准,若为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准(并体现装机容量);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略) ,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略)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未被列入中 (略) 禁入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6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邓力

联?系?方?式:

*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宝象物流中心A1幢6楼

地????址:

(略) 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联系人:

罗永刚

联???系???人:

邓力

电?话:

*

电????话:

*

2023年09月26日

,宝山区, (略) ,云南,上海,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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