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高铁西城答疑公告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高铁西城答疑公告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高铁西城)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0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 | ||
项目编号 | *105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相关公告 |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高铁西城)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9月30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商务问题与投标文件编制问题
问题1、建筑信息模型不参评审,请问“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章节模块是否可以不上传内容?
回复:模块无需上传内容,保留该模块原始文档的文字即可。
问题2、“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评审模块是否可以不上传内容?
回复:模块无需上传内容,保留该模块原始文档的文字即可。
问题3、招标文件P383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是整体页码连续,还是每个模块页码单独连续。
回复:整体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4、招标文件P3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 A4,为便于技术标编制和展示,总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图等是否可采用A3页面?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0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
问题5、关于质量标准,招标文件P17页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P82页为: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二处内容描述均不一致,请明确以什么为准?
回复: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栏“至少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请问具体几人请明确。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栏“至少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的标准。
问题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模块,没有 “标书签章”的按钮,此模块是否可以不用签章?
回复:可以。
问题8、投标人须知前附“1.3.3质量标准”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三、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以填写哪个为准?
回复: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问题9、企业业绩四库一平台施工总承包单位录入错误,显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非施工单位,由*方出具的证明辅证我单位承包的业绩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投标附录中有关合同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填“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
问题11、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5000万大<工程合同价<1亿元”的区间,请问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是否可填写不低于 6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承诺?
回复:项目经理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承诺配备。
问题12、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是否可采用签字盖章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回复:可以。
问题1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无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的情况,是否出具承诺即可
回复: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如无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的,投标人需注明“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
问题14、投标保证金选用一种格式的情况,其他格式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可以。
问题15、关于“两型产品承诺”,格式是否可以自拟。支持党建工作及廉洁书是否可以签字盖章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回复:可以。
问题16、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的目录 跟制作文件的目录不一致,是否可以根据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修改
回复:可以。
问题17、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及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关于奖项评审的有关规定:标准化工地计分为“国家级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省级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按照评审计分表中明确的分值进行计取”。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0中有关标准化工地计分的方式与文件有所不同:“招标项目为总承包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 1/2 计取”。请问标准化工地多家单位承建的情况是否按住建厅发文以评审计分表中明确的分值进行计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4.10”中“招标项目为总承包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 1/2 计取;”。
问题18、关于投标保证承诺的部分,“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是否指“ (略) 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系统”中所体现的企业信用评价。
回复:是的,参加“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 (略) 智慧住建云上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截图为准。
问题19、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页码是否分章节连续生成还是总体连续生成?
回复:整体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20、本次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第七章“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是否需要编制?
回复:无需编制。
问题21、招标文件中提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500页(一般不超过500页)”,请页面大小有无明确为A3或A4?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0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
二、技术问题
问题1、可否提供暂定的计划开工时间,以便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图?
回复:暂定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开工时间具体以中标后开工令为准。
问题2、是否有指定位置布置办公生活区?
回复:不指定,请投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
问题3、工程红线范围外、周边是否有办公和生活区临建用地?
回复:施工临建请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设置,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4、请明确本工程临时水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回复:由投标人依据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及自身经验自行验算临时水电容量大小并合理规划布置,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5、为便于技术标编制,请明确本工程安全、环保目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可结合国家及项 (略) 市及湖南湘江新区相关规定或要求自行编制。
问题6、请问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预付款额度”,是不是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回复:填写“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第373页,“十二、投标信息表”其中暂估价(万元),请问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填写,还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填写?
回复: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填写。
问题8、请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及其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
问题9、P159页:1.10.3承包人在建临时道路时,应满足行政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要求。除承包人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建场内临时运输主干道路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该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回复:该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10、P199页:23)承包人应负责准备施工备用电源、水源等设施,发包人不承担停水停电费用和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 问题: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是否按相关政策对承包人进行费用补偿及工期顺延。
回复:因不可抗力及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P202页:34)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施工阶段成本进行合理控制。3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操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执行,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铺排,做好相应资金申报计划,如实申报项目建设资金。 问题:关于发包人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细则及制度是否公示给承包人。
回复:不提供,相关制度规定在中标后向承包人进行交底,应按照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问题12、P209页: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后支付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额外赔偿。 问题: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关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是否由发包人负责承担,延误工期是否相应顺延。
回复: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P222页:(1)因政策性原因、规划调整、建设规模调整、危及结构安全、影响使用功能及方案优化的需要,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导致工程标准、工程内容、工程范围或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并按发包人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完手续后,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调整金额应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为准。如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承包人认可并同意发包人单方采取此措施的,双方按已完合格工程及合同约定结算,且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主张赔偿损失或其它权利。 问题: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是否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由发包人单方意见确定,且承包人有权对发包人进行索赔。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P226页: (略) 政工程单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3%以上,装饰和园林景观及安装工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5%以上时,仅调整超过涨降幅度以上部分的价差,同时调整的价差按合同同一优惠率进行优惠。 问题:是否按相关政策湘建建[202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单项材料超过风险幅度以上的价格全部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仅调整超过涨降幅度以上部分的价差,同时调整的价差按合同同一优惠率进行优惠。
问题15、P230页:③本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资料完成结算初审并完成湘江新区管委会结算进窗手续后一年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合格工程费用的[ 85 ]%,以上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 80 ]%。 问题:结算初审并完成湘江新区管委会结算进窗手续后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合格工程费用的85%,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0%是否表述有误。
回复: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P231页:②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题: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表述有误,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复: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P244页: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 问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处罚太高,是否修改为合同签约金额0.1‰/天的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本项目招标文件373页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是填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三项之和还是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两项之和?
回复: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项之和。
问题19、本工程施工所用水电接驳点由*方提供还是承包人自行解决?
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20、请提供本项目的地勘报告。
回复:招标公告附件中已提供,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挂网图纸.zip”文件。
问题21、10.14.2中最高投标限价要求: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材料单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并未公布材料单价,是否遗漏?
回复:未遗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招标上网资料.zip”文件。
问题22、十二、投标信息表中第三行其中暂估价(万元)是否填写“9.*”,9.*万元为清单中中心扩容暂估价格;
回复:否。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项之和。
问题2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略) 令第724号文)等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议修改为提交保函。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4、合同第3.8 文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回复:合同第3.8处为“3.8 联合体”。
问题25、合同内约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程延误,如暂停施工累计在6个月以内,工期顺延,但是发包人不承担因暂停施工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不向承包人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如暂停施工累计超过6个月,工期顺延,发包人仅承担并支付因暂停施工引起的设备窝工补偿费和留守人员补偿费(只对超过6个月以上时间的损失部分予以补偿,费用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为准),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项目总工期16个月,建议将暂停施工期限约定改为1个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6、支付合同价款方式为:包括但是不限于汇款/支票等,建议明确支付方式为现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7、合同内约定:“如果相关政府审计、监察等主管单位在项目审结后抽查审计本项目结算,则双方认可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终审合同价格及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最终依据。”建议删除,通常工程结算金额与政府审计结果无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8、合同内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 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如果承包人在前期关键工期进度延误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能确保下一个关键节点工期目标,上述关键工期延误处罚有权减半收取。”建议修改为若后续节点赶上,不影响竣工日期,前期的违约金应争取全额返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9、合同内约定:“承包人出现违约时,还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建议将“全部经济损失”修改为“直接经济损失”。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0、合同内约定:“本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资料完成结算初审并完成湘江新区管委会结算进窗手续后一年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85%,以上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80%。”付款比例前后矛盾,请明确,建议将付款节点改为竣工验收合格即可。
回复:不矛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1、运距暂按20km考虑,参考东高架在施项目运距达到26km,后期是否按实结算;
回复:最终以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实际确认的有效运距据实结算。
问题32、是否缺桥面防水的施工清单。
回复:否,详见桥梁工程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编号*桥面铺装清单。
问题33、清单无外电接入的费用,是否由*方考虑三通一平施工及费用?
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高铁西城)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0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 | ||
项目编号 | *105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相关公告 |
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高铁西城)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9月30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商务问题与投标文件编制问题
问题1、建筑信息模型不参评审,请问“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章节模块是否可以不上传内容?
回复:模块无需上传内容,保留该模块原始文档的文字即可。
问题2、“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评审模块是否可以不上传内容?
回复:模块无需上传内容,保留该模块原始文档的文字即可。
问题3、招标文件P383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是整体页码连续,还是每个模块页码单独连续。
回复:整体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4、招标文件P3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 A4,为便于技术标编制和展示,总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图等是否可采用A3页面?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0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
问题5、关于质量标准,招标文件P17页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P82页为: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二处内容描述均不一致,请明确以什么为准?
回复: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栏“至少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请问具体几人请明确。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栏“至少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的标准。
问题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模块,没有 “标书签章”的按钮,此模块是否可以不用签章?
回复:可以。
问题8、投标人须知前附“1.3.3质量标准”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三、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以填写哪个为准?
回复: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问题9、企业业绩四库一平台施工总承包单位录入错误,显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非施工单位,由*方出具的证明辅证我单位承包的业绩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投标附录中有关合同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填“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
问题11、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5000万大<工程合同价<1亿元”的区间,请问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是否可填写不低于 6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承诺?
回复:项目经理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承诺配备。
问题12、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是否可采用签字盖章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回复:可以。
问题1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无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的情况,是否出具承诺即可
回复: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如无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的,投标人需注明“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略) (略)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
问题14、投标保证金选用一种格式的情况,其他格式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可以。
问题15、关于“两型产品承诺”,格式是否可以自拟。支持党建工作及廉洁书是否可以签字盖章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回复:可以。
问题16、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的目录 跟制作文件的目录不一致,是否可以根据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修改
回复:可以。
问题17、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及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关于奖项评审的有关规定:标准化工地计分为“国家级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省级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按照评审计分表中明确的分值进行计取”。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0中有关标准化工地计分的方式与文件有所不同:“招标项目为总承包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 1/2 计取”。请问标准化工地多家单位承建的情况是否按住建厅发文以评审计分表中明确的分值进行计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4.10”中“招标项目为总承包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 1/2 计取;”。
问题18、关于投标保证承诺的部分,“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是否指“ (略) 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系统”中所体现的企业信用评价。
回复:是的,参加“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 (略) 智慧住建云上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截图为准。
问题19、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页码是否分章节连续生成还是总体连续生成?
回复:整体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20、本次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第七章“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是否需要编制?
回复:无需编制。
问题21、招标文件中提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500页(一般不超过500页)”,请页面大小有无明确为A3或A4?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0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
二、技术问题
问题1、可否提供暂定的计划开工时间,以便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图?
回复:暂定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开工时间具体以中标后开工令为准。
问题2、是否有指定位置布置办公生活区?
回复:不指定,请投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
问题3、工程红线范围外、周边是否有办公和生活区临建用地?
回复:施工临建请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设置,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4、请明确本工程临时水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回复:由投标人依据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及自身经验自行验算临时水电容量大小并合理规划布置,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5、为便于技术标编制,请明确本工程安全、环保目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可结合国家及项 (略) 市及湖南湘江新区相关规定或要求自行编制。
问题6、请问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预付款额度”,是不是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回复:填写“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第373页,“十二、投标信息表”其中暂估价(万元),请问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填写,还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填写?
回复: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填写。
问题8、请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及其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
问题9、P159页:1.10.3承包人在建临时道路时,应满足行政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要求。除承包人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建场内临时运输主干道路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该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回复:该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10、P199页:23)承包人应负责准备施工备用电源、水源等设施,发包人不承担停水停电费用和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 问题: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是否按相关政策对承包人进行费用补偿及工期顺延。
回复:因不可抗力及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P202页:34)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施工阶段成本进行合理控制。3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操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执行,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铺排,做好相应资金申报计划,如实申报项目建设资金。 问题:关于发包人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细则及制度是否公示给承包人。
回复:不提供,相关制度规定在中标后向承包人进行交底,应按照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问题12、P209页: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后支付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额外赔偿。 问题: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关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是否由发包人负责承担,延误工期是否相应顺延。
回复: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P222页:(1)因政策性原因、规划调整、建设规模调整、危及结构安全、影响使用功能及方案优化的需要,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导致工程标准、工程内容、工程范围或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并按发包人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完手续后,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调整金额应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为准。如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承包人认可并同意发包人单方采取此措施的,双方按已完合格工程及合同约定结算,且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主张赔偿损失或其它权利。 问题: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是否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由发包人单方意见确定,且承包人有权对发包人进行索赔。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P226页: (略) 政工程单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3%以上,装饰和园林景观及安装工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5%以上时,仅调整超过涨降幅度以上部分的价差,同时调整的价差按合同同一优惠率进行优惠。 问题:是否按相关政策湘建建[202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单项材料超过风险幅度以上的价格全部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仅调整超过涨降幅度以上部分的价差,同时调整的价差按合同同一优惠率进行优惠。
问题15、P230页:③本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资料完成结算初审并完成湘江新区管委会结算进窗手续后一年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合格工程费用的[ 85 ]%,以上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 80 ]%。 问题:结算初审并完成湘江新区管委会结算进窗手续后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合格工程费用的85%,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0%是否表述有误。
回复: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P231页:②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题: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表述有误,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复: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P244页: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 问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处罚太高,是否修改为合同签约金额0.1‰/天的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本项目招标文件373页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是填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三项之和还是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两项之和?
回复: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项之和。
问题19、本工程施工所用水电接驳点由*方提供还是承包人自行解决?
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20、请提供本项目的地勘报告。
回复:招标公告附件中已提供,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挂网图纸.zip”文件。
问题21、10.14.2中最高投标限价要求: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材料单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并未公布材料单价,是否遗漏?
回复:未遗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东高架匝道配套及附属工程招标上网资料.zip”文件。
问题22、十二、投标信息表中第三行其中暂估价(万元)是否填写“9.*”,9.*万元为清单中中心扩容暂估价格;
回复:否。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项之和。
问题2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略) 令第724号文)等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议修改为提交保函。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4、合同第3.8 文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回复:合同第3.8处为“3.8 联合体”。
问题25、合同内约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程延误,如暂停施工累计在6个月以内,工期顺延,但是发包人不承担因暂停施工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不向承包人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如暂停施工累计超过6个月,工期顺延,发包人仅承担并支付因暂停施工引起的设备窝工补偿费和留守人员补偿费(只对超过6个月以上时间的损失部分予以补偿,费用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为准),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项目总工期16个月,建议将暂停施工期限约定改为1个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6、支付合同价款方式为:包括但是不限于汇款/支票等,建议明确支付方式为现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7、合同内约定:“如果相关政府审计、监察等主管单位在项目审结后抽查审计本项目结算,则双方认可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终审合同价格及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最终依据。”建议删除,通常工程结算金额与政府审计结果无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8、合同内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 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如果承包人在前期关键工期进度延误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能确保下一个关键节点工期目标,上述关键工期延误处罚有权减半收取。”建议修改为若后续节点赶上,不影响竣工日期,前期的违约金应争取全额返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9、合同内约定:“承包人出现违约时,还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建议将“全部经济损失”修改为“直接经济损失”。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0、合同内约定:“本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资料完成结算初审并完成湘江新区管委会结算进窗手续后一年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85%,以上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80%。”付款比例前后矛盾,请明确,建议将付款节点改为竣工验收合格即可。
回复:不矛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1、运距暂按20km考虑,参考东高架在施项目运距达到26km,后期是否按实结算;
回复:最终以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实际确认的有效运距据实结算。
问题32、是否缺桥面防水的施工清单。
回复:否,详见桥梁工程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编号*桥面铺装清单。
问题33、清单无外电接入的费用,是否由*方考虑三通一平施工及费用?
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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