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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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0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CSFC*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KFCG-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26 14: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方法及标准产品质量: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1、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

(1)曾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协会(包含下属分会,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国家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奖”的单次计3分,最多计6分。

(2) (略) 级质量协会(包含下属分会,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省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质量奖”的单次计2分, 最多计4分。

(3) (略) 级质量协会(包含下属分会,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市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质量奖”的单次计1分, 最多计2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获奖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1、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

(1) 曾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协会(含下属分会,但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国家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单次计3分,最多计6分。

(2) (略) 级质量协会(含下属分会,但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省级电梯行业协会, (略) 级质量奖项的单次计2分,最多计4分。

(3) (略) 级质量协会(含下属分会,但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市级电梯行业协会, (略) 级质量奖项的单次计1分,最多计2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获奖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方法及标准产品质量: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2、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具备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

(1)高度≥240米的,计6分;

(2)220米≤高度<240米的,计3分;

(3)高度<小于220米的计1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需同时提供政府部门许可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实景照片、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2、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具备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1)高度≥230米的,计6分;

(2)210米≤高度<230米的,计3分; (3)高度<小于210米的计1分。(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需同时提供政府部门许可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实景照片、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方法及标准类似业绩:

评审因素

类似业绩

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品牌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080天为有效)具有类似本项目同等供货数量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出具该业绩电梯供货数量、金额已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类似业绩

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品牌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080天为有效)具有类似本项目同等供货数量或大于本项且供货数量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出具该业绩电梯供货数量、金额已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3-10-19 09:00

2023-10-2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0-19 09:00

2023-10-25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3-10-19 09:00

2023-10-25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常鑫明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开福区幸福桥145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康浩、杨军、彭鹏

电 话:0731-*

地 址: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2栋1601-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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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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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CSFC*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KFCG-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青竹湖镇(天井二期)农民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26 14: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标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方法及标准产品质量: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1、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

(1)曾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协会(包含下属分会,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国家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奖”的单次计3分,最多计6分。

(2) (略) 级质量协会(包含下属分会,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省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质量奖”的单次计2分, 最多计4分。

(3) (略) 级质量协会(包含下属分会,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市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质量奖”的单次计1分, 最多计2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获奖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1、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

(1) 曾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协会(含下属分会,但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国家级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单次计3分,最多计6分。

(2) (略) 级质量协会(含下属分会,但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省级电梯行业协会, (略) 级质量奖项的单次计2分,最多计4分。

(3) (略) 级质量协会(含下属分会,但不含质量检验、检测类协会)或市级电梯行业协会, (略) 级质量奖项的单次计1分,最多计2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获奖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方法及标准产品质量: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2、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具备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

(1)高度≥240米的,计6分;

(2)220米≤高度<240米的,计3分;

(3)高度<小于220米的计1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需同时提供政府部门许可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实景照片、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产品质量

2、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具备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1)高度≥230米的,计6分;

(2)210米≤高度<230米的,计3分; (3)高度<小于210米的计1分。(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需同时提供政府部门许可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实景照片、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方法及标准类似业绩:

评审因素

类似业绩

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品牌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080天为有效)具有类似本项目同等供货数量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出具该业绩电梯供货数量、金额已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类似业绩

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品牌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080天为有效)具有类似本项目同等供货数量或大于本项且供货数量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出具该业绩电梯供货数量、金额已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3-10-19 09:00

2023-10-2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0-19 09:00

2023-10-25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3-10-19 09:00

2023-10-25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常鑫明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开福区幸福桥145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康浩、杨军、彭鹏

电 话:0731-*

地 址: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2栋1601-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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