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项目标段3-路面智能巡检标段项目硬件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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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数字交通项目标段3-路面智能巡检标段项目硬件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 (略) 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硬件设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 (略) 路面智能巡检系统项目主要涉及路面智能巡检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测试、移交、联网测试、试运行和后续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

2、采购内容和范围:

供应商将根据我单位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硬件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硬件设备包含:车载摄像机18台、车载录像机(含路面巡检软件)18台、车载专用线18套、车载监控平台1套、希捷1TB硬盘18台、车载监控远程设备运维平台1套及服务器1台。详细技术规格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t交货期: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t服务期限: 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自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计算。

4、¨施工质量目标: /

t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为*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服务,并配合*方后续工作。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持有大华品牌的金牌分销商证明,投标时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t(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销售过大华品牌摄像机或型号为DH开头的摄像机或录像机。

¨(3)项目负责人要求:

t(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t(5)其他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失信被执行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查询结果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一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一 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10月7 日至2023 年10 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 月17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 年10 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 月18日 14 时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 月 18日 14 时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西溪园

联 系 人: 翟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电 话: /

3、监督部门: (略) (略) 纪检部

地 址: (略) 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西溪园

电 话: 057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 (略) (略) (单位公章)

日 期:2023 年 10 月 7 日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 (略) 路面智能巡检系统硬件设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 (略) 路面智能巡检系统项目主要涉及路面智能巡检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测试、移交、联网测试、试运行和后续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

2、采购内容和范围:

供应商将根据我单位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硬件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硬件设备包含:车载摄像机18台、车载录像机(含路面巡检软件)18台、车载专用线18套、车载监控平台1套、希捷1TB硬盘18台、车载监控远程设备运维平台1套及服务器1台。详细技术规格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t交货期: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t服务期限: 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自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计算。

4、¨施工质量目标: /

t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为*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服务,并配合*方后续工作。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持有大华品牌的金牌分销商证明,投标时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t(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销售过大华品牌摄像机或型号为DH开头的摄像机或录像机。

¨(3)项目负责人要求:

t(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t(5)其他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失信被执行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查询结果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一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一 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10月7 日至2023 年10 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 月17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 年10 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 月18日 14 时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 月 18日 14 时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西溪园

联 系 人: 翟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电 话: /

3、监督部门: (略) (略) 纪检部

地 址: (略) 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西溪园

电 话: 057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 (略) (略) (单位公章)

日 期:2023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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