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体育局湖北路运动员食堂厨具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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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体育局湖北路运动员食堂厨具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一[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2023-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路运动员食堂厨具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2023年10月19日09点 30分……”修改为“……并于2023年10月25日09点 30分……”。

2.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3年10月19日09点30分”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点30分”。

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2023年10月19日09:30”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及数量要求”中“(一)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及数量具体要求”中序号7的对应“名称”、“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内容修改为: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5.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五、样品要求”中“(一)本项目采购人认为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具体样品要求如下”中序号7对应“名称”内容修改为:大型低温雪柜。

6.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五、样品要求”中“(四)提供时间”内容修改为:2023年10月24日14:30至16:30。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 (略) 政府采购 (略) 体育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体育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体育局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体育局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体育局

联系电话:0516-*

通讯地址: (略) 湖北路11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体育局

地址: (略) 湖北路11号

联系方式: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

说明: (略) 政府采购 (略) 体育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体育局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刘颖

电 话:051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2023-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路运动员食堂厨具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2023年10月19日09点 30分……”修改为“……并于2023年10月25日09点 30分……”。

2.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3年10月19日09点30分”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点30分”。

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2023年10月19日09:30”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3年10月25日09:30。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及数量要求”中“(一)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及数量具体要求”中序号7的对应“名称”、“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内容修改为: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5.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五、样品要求”中“(一)本项目采购人认为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具体样品要求如下”中序号7对应“名称”内容修改为:大型低温雪柜。

6.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五、样品要求”中“(四)提供时间”内容修改为:2023年10月24日14:30至16:30。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 (略) 政府采购 (略) 体育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体育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体育局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体育局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体育局

联系电话:0516-*

通讯地址: (略) 湖北路11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体育局

地址: (略) 湖北路11号

联系方式: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

说明: (略) 政府采购 (略) 体育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体育局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刘颖

电 话:051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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