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家属区物业流标暨第三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家属区物业流标暨第三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2023年9月28日,我部组织某部家属区物业报价评审工作,因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按流标处理。现我部就该项目组织第三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
某部家属区物业。
二、项目编号
2023-JHDZEC-F94008。
三、项目概况
1.占地面积2715.4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535.28平方米,无绿地面积。
*方 (略) 保洁、庭院安全、公共区域卫生、停车区域的管理及服务保障项目。
2.预算金额:*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97417.82)。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续约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4.服务需求标准:见《询价文件》附件。
说明:
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各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服务地点: (略) 镇海区。
3.合同价按照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人报价的金额综合确定,结算金额以收取物业费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镇海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装订成册。(报价方现场领取文件人员需提前1天向采购机构报备人员和车辆信息。)
(五)售价:免费获取。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镇海区。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参与报价人员需提前1天向采购机构报备人员和车辆信息。
七、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下午1530时至1700时
地点: (略) 镇海区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助理
办公电话:0574-*
移动电话:*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许干事
办公电话:0574-*
移动电话:*
十、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军队采购网。
2023年9月28日,我部组织某部家属区物业报价评审工作,因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按流标处理。现我部就该项目组织第三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
某部家属区物业。
二、项目编号
2023-JHDZEC-F94008。
三、项目概况
1.占地面积2715.4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535.28平方米,无绿地面积。
*方 (略) 保洁、庭院安全、公共区域卫生、停车区域的管理及服务保障项目。
2.预算金额:*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97417.82)。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续约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4.服务需求标准:见《询价文件》附件。
说明:
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各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服务地点: (略) 镇海区。
3.合同价按照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人报价的金额综合确定,结算金额以收取物业费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镇海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装订成册。(报价方现场领取文件人员需提前1天向采购机构报备人员和车辆信息。)
(五)售价:免费获取。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镇海区。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参与报价人员需提前1天向采购机构报备人员和车辆信息。
七、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下午1530时至1700时
地点: (略) 镇海区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助理
办公电话:0574-*
移动电话:*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许干事
办公电话:0574-*
移动电话:*
十、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军队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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