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变更公告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变更公告
(略) 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1.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图纸将仅需拆除的设备设施、钢结构、建筑及构筑物等拆除并放至投标方指定地点,距离施工地点500米范围内;2.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图纸将需移位设备拆解,并搬运、安装在新基础上,完成动力管路配备、电气接线及设备调试,使安装后的设备正常使用;3.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图纸制作改造建筑设施、钢结构及设备配套设施;
2.1标段名称: (略) 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铸造二厂熔化工部
2.3建设工期: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一周内进厂,按照招标方要求分批进行拆除、移位、安装;施工天数不超过120天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249.1146万元,税率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或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文件办理入吉( (略) 份)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备案登记信息以开标当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入吉企业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1项生产线设备拆除业绩、1项构筑物拆除业绩、1项钢结构业绩,同时提供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且可证明工作范围的合同,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允许1项业绩包括多项内容)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业绩是指同时具备生产线设备拆除业绩及构筑物拆除业绩及钢结构业绩。
3.1.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或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23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程东霞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刘庆野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 | (略) 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 | 工程 | 2023-10-09 23:00 | 2023-10-16 17:00 | 2023-10-30 09:00 | 【我要投标】 |
(略) 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1.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图纸将仅需拆除的设备设施、钢结构、建筑及构筑物等拆除并放至投标方指定地点,距离施工地点500米范围内;2.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图纸将需移位设备拆解,并搬运、安装在新基础上,完成动力管路配备、电气接线及设备调试,使安装后的设备正常使用;3.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图纸制作改造建筑设施、钢结构及设备配套设施;
2.1标段名称: (略) 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铸造二厂熔化工部
2.3建设工期: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一周内进厂,按照招标方要求分批进行拆除、移位、安装;施工天数不超过120天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249.1146万元,税率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或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文件办理入吉( (略) 份)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备案登记信息以开标当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入吉企业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1项生产线设备拆除业绩、1项构筑物拆除业绩、1项钢结构业绩,同时提供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且可证明工作范围的合同,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允许1项业绩包括多项内容)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业绩是指同时具备生产线设备拆除业绩及构筑物拆除业绩及钢结构业绩。
3.1.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或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23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程东霞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刘庆野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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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 | (略) 铸造二厂熔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设施拆除及新建工程 | 工程 | 2023-10-09 23:00 | 2023-10-16 17:00 | 2023-10-30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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