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C66产业基地龙兴组团C分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龙兴C66产业基地龙兴组团C分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龙兴C66产业基地(龙兴组团C分区C66-1-3项目)
招标人答疑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龙兴C66产业基地(龙兴组团C分区C66-1-3项目)”的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7、未见建筑图纸?
回复1:1、详见补遗内容1;2、具体水电接驳点,由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2000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为准;临时接电接口为箱变,但投标人用电容量超过 60KW 时,需要投标人自行申请;3、不指定,由投标人自行考虑;4、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5、详见补遗内容3;6、智慧工地建设要求,根据渝建发〔2021〕6 号《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 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渝建发〔2021〕5 号《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 则>的通知》、 DBJ50-T-356-2020《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BIM 及智慧工地方 案评审,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2.2.2(1)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相关表述执行;7、详见补遗内容1 。
质疑2: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7、未见建筑图纸?
回复1: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3:1.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合同条款号对应的合同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处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2.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填写?
3.投标文件无内容填写处填“无”还是“/”?
4.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版软件显示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5.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6.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在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不在排查外围内,证件是有效的;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上以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请问我投标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8.招标文件第八章(六)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信息根据竣工验收填写还是根据合同内容填写?
9.经济部分工程量清单封面是否需要放入盖鲜章扫描件,还是盖电子章即可?
回复3:1、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2、红名单企业按缴纳金额填写;3、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4、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5、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6、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7、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8、招标文件第八章(五)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信息根据竣工验收填写;9、经济部分封面签字盖章齐全即可,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4、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2、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是否使用电子标书制作系统软件自动生成的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3、 (略) 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社保是否可行?
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及工程质量约定内容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6、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部分信息未知是否可填写“/”即可?
7、投标函附录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对应合同条款内容繁多且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的内容不一致,请问约定内容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4:1、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2、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3、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4、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5、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6、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部分未知信息可以填写“/”;7、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
质疑5:1.请业主明确统一接至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用水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管径尺寸,临时用电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电容量,或者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2.现场是否存在雨水、污水排放点,若有业主明确具体位置,或者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3.为了便于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能否给定一个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请业主明确本项目工程实体有无关键节点要求。
4.业主能否提供场外临时建筑的场地,搭设临时生活区及办公区,并明确其位置。
5.请提供岩土勘察报告?
6.图纸中建筑专业打开为空文件夹,请补充图纸?
回复5:1、具体水电接驳点,由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2000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为准;临时接电接口为箱变,但投标人用电容量超过 60KW 时,需要投标人自行申请;2、进场后根据场地情况,明确具体位置; 3、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4、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5、详见补遗内容1 6、详见补遗内容1 ;
质疑6:1.本工程无地勘报告,请提供地勘资料。
2.门卫二土建工程--清单项“满堂基础”无项目特征,请提供项目特征。
3.门卫二土建工程--清单项“有梁板 C30P8”与项目特征“商品砼C30”,特征与清单名称不一致,请明确是否添加P8抗渗剂。
4.厂房一、厂房三土建工程--清单项“600*600玻化防滑地砖楼地面”与项目特征“300*300玻化防滑地砖干水泥浆擦缝”不一致,请明确以何为准。
5.厂房二,消防水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七氟*烷灭火系统,没有价格。请明确。
6.厂房三,消防水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七氟*烷灭火系统,没有价格。请明确。
7.综合站房电气工程、门卫房一、门卫房二,电气工程,专业工程暂估,“抗震支架、市电引入电缆”没有价格。请明确。
8.专用合同10.4 变更估价 “3.人工、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人工、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相同专业的人工、材料单价的低值执行(若投标报价的人工单价高于定额基价的人工价格,则按定额基价执行)”定额基价的人工价格只是基本水平,投标人的投标人工价格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建议修改为“3.人工、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人工、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相同专业的人工、材料单价的低值执行(若投标报价的人工单价高于定额基价的人工价格,则按照 2023 年第 7 期造价信息公布价执行)”。
9.专用合同10.4 变更估价“5.按 1、2、3、4 条的组价原则组价后,按投标报价与限价的比例同比例下浮。”请问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的部分、定额缺项编制补充定额的是否不应该参与下浮?
10.专用合同11. 价格调整“11.1.5材料调差统一在结算时办理。材料价差可在月进度支付中支付。”请问材料调差是在结算时支付还是随进度款支付?
11.关于发包人的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 延长工期 180 个日历天(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延长,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增加;延长工期 180 个日历天以上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建议修改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 延长工期 180 个日历天(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延长,且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由此增加的合理费用”。
12.关于发包人的违约只有专用合同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并未提及,请明确?
13.招标文件P103页“支付额度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 25%”P127页“21.3 农民工工资26.1.4 发包人按月进度向上述约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拨付额度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15%”,请明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的比例?
回复6:1、详见补遗内容1 ;2、详见补遗内容5;3、详见补遗内容5;4、详见补遗内容5;5、详见补遗内容5;6、详见补遗内容5;7、详见补遗内容5;8、按招标文件执行;9、按招标文件执行;10、按招标文件执行;11、按招标文件执行;12、按招标文件执行;13、按照招标文件P103页“支付额度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 25%”执行。
质疑7:1.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 (略) 属地购买社保, (略) 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 (略) 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请问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还是需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填写?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都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还是需要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填写?
4.投标人除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回复7:1、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3、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4、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质疑8:投标文件格式以软件版为准还是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回复8: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9:问:在招标文件P99页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钢筋调差中提到:“带肋钢筋统一按φ16-φ25HRB400 执行”此处明显不合理,市场上钢筋标号较多,应用于施工现场也是有明确的钢筋型号,此处应该更改为:带肋 (略) 场现有标号价格作为基价执行。
回复9: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问:招标资料图纸文件夹中,建筑图文件夹为空,需补充建筑图纸。
回复10: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11:招标文件中所列可调价材料未包含“砌体”,请业主添加。
回复11: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2:招标文件P97页,10.4.中“如相关材料和机械无对应基价,按市场价的70%进入基价并取费率。”此条款 (略) 场价的70%,此价 (略) 场价, (略) 场价格计入,请招标人调整。
回复12: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质疑1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地勘资料,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13: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14:本次招标资料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PDF版本,无法确定各单位工程报价,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14:详见补遗内容5。
质疑15:本次招标资料未提供相应控制价文件,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15:详见补遗内容5。
质疑16:1、招标文件P17,“6.3.3.5 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果不进行填报的,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此项费用中所含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施工过程不论何种原因增加费、赶工抢工增加措施费、高温补贴费、超出合同清单(清单单价过低)部分等45条较高风险项内容,该单价包含内容多,涉及风险及金额大,属于严重不合理估价,价 (略) 场价格,建议招标人实地调研核算,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相应价格。
回复16: 详见补遗内容3。
质疑17:请明确开竣工日期
回复17: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
质疑18:请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18: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19: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建筑图纸文件夹是空的,请明确
回复19: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20: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回复20: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21: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回复21: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22:1、根据《 (略) 法》第14条,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有效,请问我投标单位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2、若新点软件电子版(etbp)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制作应该以etbp格式为准还是以PDF格式为准?
3、由于财务报表附注内容较多,压缩文件后会造成页面不清晰,因此财务报表可否只提
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是否只需要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要额外单独提交
其他承诺?
6、项目经理答辩是否需要到达现场,视频连线答辩可以么?
7、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是否需要提供完整合同,或只需附上关键页即可?
8、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否可以填“/”或空着不填?
9、评标委员会组建人数是多少?是否有业主代表?
10、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页数是否为废标点?
1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业绩要求工程类别为厂房,根据现行规范要求,厂房根据功能分类包含1.机械加工制造、重工类;2.轻纺电子加工类;3.食品化工类;4.物流仓库类;5.静电厂房;6.防尘厂房;7.高配电厂房;8.科研厂房;9.特种厂房等,请问以上类别的厂房是否均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但是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第五条要求“编制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进度网络图”,请招标人明确,施工进度表是否可以提供横道图。
回复22: 1、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 5、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6、项目经理需到达现场进行现场答辩; 7、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8、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 9、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0、招标文件已经明确规定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因此不是废标点;11、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的要求,工程类别的设定是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分类要求,工业建筑工程为二级目录,其下三级目录分为厂房、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本次招标工程类别为厂房,厂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车间和机房等,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12、不可以提供横道图,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第五条要求“编制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进度网络图”执行,详见补遗部分2。
质疑23:纵观 (略) 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
回复23: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24:1.投标文件可否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 WORD 版本投标文件作为格式编制?当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 WORD 版本投标文件与 PDF 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可否以前者为准?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是否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经济标封面是否只需加盖投标人、造价编制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电子印章即可?是否需要先将经济标封面打印为纸质文件后加盖鲜章,再导入软件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回复24:1、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2、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3、经济部分封面签字盖章需齐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5:投标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是否只需提供审计报告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附全部附注?
回复2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施工图资料和地勘资料以本次发布附件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修改为“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6.3.3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要求中的 “6.3.3.5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 10 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果不进行填报的,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招标人核定的分包工程所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
2)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条件而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法所增加的各种费用。
3)由于施工场地制约导致中标人在场外租用其他场地搭设或租用设施的一切费用(不管何种原因)。
4)为保证本工程的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如使用砼早强剂、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大量投入),以及抢工状况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费。
5)承包人施工期间,雨水、地表水(包括各种来源的水)、地下水及场外水流入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各种排水措施及施工降效等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中标人获得“合同竣工验收日确认书”之后的抽排水费用。
6)夏季高温施工补贴费用;桩口砖井圈定位,桩、独立基础等井口砖井圈措施和保护费用。
7)在施工期间,超出中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政道路的占道费用,*方负责道路开口以及涉及到的开口处路滑移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场地道路排水人行道占用等以及向相关部门缴纳的所有费用。
8)承包人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超出按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规定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9)超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环境保护由中标人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和弃碴等所发生的费用。(截止时间为工程正式移交)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市容费、环卫、防尘、夜间施工费等一切环境环保卫生费用。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如果有)必须执行和 2005 年渝府令 188 号《 (略) 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执行,市建委渝建发【2009】13 号文关于施工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清运等费用。
11)签订合同至主体施工前使用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的费用,塔吊基础超量;桩基础、基坑和沟槽(包括地下室和环境挡墙)等土石方施工原因引起发生垮塌及围护等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清除垮塌土石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清除地下障碍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各种原因导致边坡存在垮塌危险需要采取支护(为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设计图明确喷护,锚杆,肋梁、肋板凳结构性支护除外)、开挖卸载、地下室等土方一次回填不到位、须二次人工回填的费用,包含设计图说、图集、规范以及为满足工程要求必须的措施等产生的费用。
12)本工程的所有大型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挖掘机、压路机(全费用清单以外)等)的安拆(包含基础)、以及清单已包含的大型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不足的部分。
13)本工程场内的所有土石方场内转运费用。若清单中已含“土石方场内转运”工作内容,则为清单费用不足的场内所有土石方内转费用。
14)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列的内容调整施工方案或增加技术措施费(例如增加防水、防潮等工艺措施等),但执行时该施工组织设计及增加的技术措施等方案需通过发包人及监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5)机械成孔灌注桩的泥浆的处理费用(转运费用、修建泥浆沉淀池、泥浆排放沟、泥浆脱水及外运弃渣等相关费用)。基础施工中桩头的浮浆剔打及外运弃渣费用。
16)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费用。
17) (略) 政工程发生的地上、地下设施与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项目,包括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除专项保护措施外)、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燃 (略) 基础设施进行覆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8)与在场其它施工单位配合所发生的施工交叉、挡工、停工、安全防护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关联问题处理费用。 施工期间由于各专业之间或总承包施工之间等各种原因,使承包人的施工暂停、提前交付部分已完工程、施工不连续等影响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种损失与风险。
19)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不含板马蹬铁)、固定钢筋保护层垫块、成品垫块、垫圈;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片)、止水螺杆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以及保证楼地面不空鼓、开裂、板面平整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20)钢筋连结采用预埋的方式(如:墙体拉结钢筋、构造柱、门窗过梁等钢筋),中标人若采用植筋的方式进行连结,其增加的费用已进入综合包干费,不再另行计算。
21)与已施工的楼栋相连的施工缝的处理在承包范围内且费用在包干费用中;挖孔桩、条基、地梁、底板等基础结构脚手架费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所需提供的润管砂浆,冲洗、吊装、搭设垂直及水平固定支架等所有工作的材料机械、人工费用、水电费用;所有外墙(含外墙窗户)淋水试验的全部费用。
22)承包人和水、电、气、讯、电梯等行业或专业施工单位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修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电气工程中,所有暗埋管应随土建预埋而未预埋的,事后需中标人剔槽预埋的费用。
24)中标人施工用水、电的价格已按行业收费标准进行价差调整以外部分以及中标人自行解决场内施工用水电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25)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 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 施工所需水、 电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向供水、 供电部门申请安装,项目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和回收,相关费用(设备及安装费、土建费、协调费、拆除和回收费等)综合考虑在工程费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中标人承担为招标人、监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以及超出一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额外不足的费用。
26)施工用水表、变配电房(箱)交中标人统筹管理费用。按发包人要求发生的开工及进场、搭拆、改迁等费用。
27)本工程正式 (略) (或业主单位)移交前的时间段内由中标人进行管理,中标人产生的水电费管理(含变配电房和水电表)费用。
28)本工程定额包干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造成中标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索赔。因市网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 (略) 网停水、停电而停工。
29)因承包人以及非招标人原因造成临时设施及围墙、施工道路等二次及多次安拆、搬运、搭设等内容的费用。
30)中标人施工场地以及相邻出入口的施工道路的拓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
31)石方爆破中闷炮覆盖材料费、炮损费,雷管、炸药配送费,爆破监理以及办理相关必备手续的费用。
32) 远地施工增加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中小型机械 30 公里以上超定额规定运距的费用;
33)清表、清表(不可利用方)涉及的运输和弃渣导致的费用不足的部分,青苗补偿等因清表产生的赔偿及相关协调费用。
34)因设计变更、认质认价等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损失费。
35)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对工程成品保护、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移交要求发生的额外费用,承包人对专业工程防盗的保卫费用,以及因提前提交专业工程施工场地和工作面而使中标人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36)中标人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按要求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养护和管理,同时中标人还需按有关规定对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临时加固改造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37)中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38) (略) 政府及两江新区(渝两江管办发【2018】70 号文)要求,规范脚手架、扬尘控制、施工现场排水等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施工现场品质提升行动执行《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不包含在“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中。
39)编制完成三套以上的竣工档案及所有工程的档案汇总及移交超出定额计取以外费用。
40)反季节栽植措施和迎接各类检查发生的费用,苗木的检疫、土壤检测、肥料检测、植物营养液、化学试剂、农药和肥料等费用。
41)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定额费用规定以外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42)本工程天棚如采用免抹灰技术(包括实施期变更增加),*方为保证无抹灰工艺而必须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如高质量模板、模板周转次数减少、基层清理等)的所有增加费用。
43)装饰、景观施工样板所产生的材料、人工、安装、拆除、损耗等费用。
44)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有关装配式建筑、铝合金门窗、抗震支架、幕墙、钢结构等深化设计费用。
45) (略) 现行计价定额标准计取的费用与实际施工费用不足部分。
上述措施包干费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是中标人承接本工程项目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修改为:“6.3.3.5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 20 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果不进行填报的,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招标人核定的分包工程所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
2)施工期间疫情产生的防疫等相关费用。
3)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条件而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法所增加的各种费用。
4)由于施工场地制约导致中标人在场外租用其他场地搭设或租用设施的一切费用(不管何种原因)。
5)为保证本工程的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如使用砼早强剂、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大量投入),以及抢工状况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费。
6)承包人施工期间,雨水、地表水(包括各种来源的水)、地下水及场外水流入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各种排水措施及施工降效等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中标人获得“合同竣工验收日确认书”之后的抽排水费用。
7)夏季高温施工补贴费用;桩口砖井圈定位,桩、独立基础等井口砖井圈措施和保护费用。
8)在施工期间,超出中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政道路的占道费用,*方负责道路开口以及涉及到的开口处路滑移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场地道路排水人行道占用等以及向相关部门缴纳的所有费用。
9)承包人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超出按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规定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10)超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环境保护由中标人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和弃碴等所发生的费用。(截止时间为工程正式移交)。
11)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市容费、环卫、防尘、夜间施工费等一切环境环保卫生费用。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如果有)必须执行和 2005 年渝府令 188 号《 (略) 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执行,市建委渝建发【2009】13 号文关于施工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清运等费用。
12)签订合同至主体施工前使用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的费用,塔吊基础超量;桩基础、基坑和沟槽(包括地下室和环境挡墙)等土石方施工原因引起发生垮塌及围护等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清除垮塌土石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清除地下障碍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各种原因导致边坡存在垮塌危险需要采取支护(为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设计图明确喷护,锚杆,肋梁、肋板凳结构性支护除外)、开挖卸载、地下室等土方一次回填不到位、须二次人工回填的费用,包含设计图说、图集、规范以及为满足工程要求必须的措施等产生的费用。
13)桩基础工程塌孔如采用砼回灌,二次及多次回灌的砼材料费、回灌砼人工费用、桩塌孔及其他原因造成二次及多次成孔费用、土石方(含回灌混凝土渣)外运费用包含在本包干措施费中,不单独计费;桩基础工程塌孔如采用钢护筒,钢护筒不论是否拔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包干措施费中,不单独计费。
14)本工程的所有大型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挖掘机、压路机(全费用清单以外)等)的安拆(包含基础)、以及清单已包含的大型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不足的部分。
15)本工程场内的所有土石方场内转运费用。若清单中已含“土石方场内转运”工作内容,则为清单费用不足的场内所有土石方内转费用。
16)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列的内容调整施工方案或增加技术措施费(例如增加防水、防潮等工艺措施等),但执行时该施工组织设计及增加的技术措施等方案需通过发包人及监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7)机械成孔灌注桩的泥浆的处理费用(转运费用、修建泥浆沉淀池、泥浆排放沟、泥浆脱水及外运弃渣等相关费用)。基础施工中桩头的浮浆剔打及外运弃渣费用。
18)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费用。
19) (略) 政工程发生的地上、地下设施与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项目,包括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除专项保护措施外)、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燃 (略) 基础设施进行覆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0)与在场其它施工单位配合所发生的施工交叉、挡工、停工、安全防护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关联问题处理费用。 施工期间由于各专业之间或总承包施工之间等各种原因,使承包人的施工暂停、提前交付部分已完工程、施工不连续等影响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种损失与风险。
21)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不含板马蹬铁)、固定钢筋保护层垫块、成品垫块、垫圈;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片)、止水螺杆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以及保证楼地面不空鼓、开裂、板面平整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22)钢筋连结采用预埋的方式(如:墙体拉结钢筋、构造柱、门窗过梁等钢筋),中标人若采用植筋的方式进行连结,其增加的费用已进入综合包干费,不再另行计算。
23)与已施工的楼栋相连的施工缝的处理在承包范围内且费用在包干费用中;挖孔桩、条基、地梁、底板等基础结构脚手架费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所需提供的润管砂浆,冲洗、吊装、搭设垂直及水平固定支架等所有工作的材料机械、人工费用、水电费用;所有外墙(含外墙窗户)淋水试验的全部费用。
24)承包人和水、电、气、讯、电梯等行业或专业施工单位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修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电气工程中,所有暗埋管应随土建预埋而未预埋的,事后需中标人剔槽预埋的费用。
26)中标人施工用水、电的价格已按行业收费标准进行价差调整以外部分以及中标人自行解决场内施工用水电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27)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 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 施工所需水、 电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向供水、 供电部门申请安装,项目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和回收,相关费用(设备及安装费、土建费、协调费、拆除和回收费等)综合考虑在工程费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中标人承担为招标人、监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以及超出一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额外不足的费用。
28)施工用水表、变配电房(箱)交中标人统筹管理费用。按发包人要求发生的开工及进场、搭拆、改迁等费用。
29)本工程正式 (略) (或业主单位)移交前的时间段内由中标人进行管理,中标人产生的水电费管理(含变配电房和水电表)费用。
30)本工程定额包干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造成中标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索赔。因市网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 (略) 网停水、停电而停工。
31)因承包人以及非招标人原因造成临时设施及围墙、施工道路等二次及多次安拆、搬运、搭设等内容的费用。
32)中标人施工场地以及相邻出入口的施工道路的拓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
33)石方爆破中闷炮覆盖材料费、炮损费,雷管、炸药配送费,爆破监理以及办理相关必备手续的费用。
34) 远地施工增加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中小型机械 30 公里以上超定额规定运距的费用。
35)清表、清表(不可利用方)涉及的运输和弃渣导致的费用不足的部分,青苗补偿等因清表产生的赔偿及相关协调费用。
36)因设计变更、认质认价等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损失费。
37)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对工程成品保护、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移交要求发生的额外费用,承包人对专业工程防盗的保卫费用,以及因提前提交专业工程施工场地和工作面而使中标人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38)中标人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按要求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养护和管理,同时中标人还需按有关规定对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临时加固改造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39)中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40) (略) 政府及两江新区(渝两江管办发【2018】70 号文)要求,规范脚手架、扬尘控制、施工现场排水等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施工现场品质提升行动执行《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不包含在“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中。
41)编制完成三套以上的竣工档案及所有工程的档案汇总及移交超出定额计取以外费用。
42)反季节栽植措施和迎接各类检查发生的费用,苗木的检疫、土壤检测、肥料检测、植物营养液、化学试剂、农药和肥料等费用。
43)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定额费用规定以外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44)本工程天棚如采用免抹灰技术(包括实施期变更增加),*方为保证无抹灰工艺而必须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如高质量模板、模板周转次数减少、基层清理等)的所有增加费用。
45)装饰、景观施工样板所产生的材料、人工、安装、拆除、损耗等费用。
46)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有关装配式建筑、铝合金门窗、抗震支架、幕墙、钢结构等深化设计费用。
47) (略) 现行计价定额标准计取的费用与实际施工费用不足部分。
上述措施包干费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是中标人承接本工程项目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 ”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6元(大写:*亿*仟*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 *.37 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详见与本通知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 (略)
招标代理:重庆 (略)
2023年10月10日
龙兴C66产业基地(龙兴组团C分区C66-1-3项目)
招标人答疑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龙兴C66产业基地(龙兴组团C分区C66-1-3项目)”的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7、未见建筑图纸?
回复1:1、详见补遗内容1;2、具体水电接驳点,由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2000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为准;临时接电接口为箱变,但投标人用电容量超过 60KW 时,需要投标人自行申请;3、不指定,由投标人自行考虑;4、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5、详见补遗内容3;6、智慧工地建设要求,根据渝建发〔2021〕6 号《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 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渝建发〔2021〕5 号《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 则>的通知》、 DBJ50-T-356-2020《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BIM 及智慧工地方 案评审,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2.2.2(1)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相关表述执行;7、详见补遗内容1 。
质疑2: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7、未见建筑图纸?
回复1: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3:1.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合同条款号对应的合同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处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2.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填写?
3.投标文件无内容填写处填“无”还是“/”?
4.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版软件显示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5.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6.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在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不在排查外围内,证件是有效的;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上以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请问我投标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8.招标文件第八章(六)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信息根据竣工验收填写还是根据合同内容填写?
9.经济部分工程量清单封面是否需要放入盖鲜章扫描件,还是盖电子章即可?
回复3:1、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2、红名单企业按缴纳金额填写;3、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4、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5、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6、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7、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8、招标文件第八章(五)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信息根据竣工验收填写;9、经济部分封面签字盖章齐全即可,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4、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2、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是否使用电子标书制作系统软件自动生成的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3、 (略) 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社保是否可行?
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及工程质量约定内容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6、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部分信息未知是否可填写“/”即可?
7、投标函附录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对应合同条款内容繁多且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的内容不一致,请问约定内容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4:1、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2、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3、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4、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5、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6、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部分未知信息可以填写“/”;7、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
质疑5:1.请业主明确统一接至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用水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管径尺寸,临时用电接驳口具体位置及电容量,或者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2.现场是否存在雨水、污水排放点,若有业主明确具体位置,或者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3.为了便于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能否给定一个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请业主明确本项目工程实体有无关键节点要求。
4.业主能否提供场外临时建筑的场地,搭设临时生活区及办公区,并明确其位置。
5.请提供岩土勘察报告?
6.图纸中建筑专业打开为空文件夹,请补充图纸?
回复5:1、具体水电接驳点,由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2000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为准;临时接电接口为箱变,但投标人用电容量超过 60KW 时,需要投标人自行申请;2、进场后根据场地情况,明确具体位置; 3、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4、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5、详见补遗内容1 6、详见补遗内容1 ;
质疑6:1.本工程无地勘报告,请提供地勘资料。
2.门卫二土建工程--清单项“满堂基础”无项目特征,请提供项目特征。
3.门卫二土建工程--清单项“有梁板 C30P8”与项目特征“商品砼C30”,特征与清单名称不一致,请明确是否添加P8抗渗剂。
4.厂房一、厂房三土建工程--清单项“600*600玻化防滑地砖楼地面”与项目特征“300*300玻化防滑地砖干水泥浆擦缝”不一致,请明确以何为准。
5.厂房二,消防水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七氟*烷灭火系统,没有价格。请明确。
6.厂房三,消防水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七氟*烷灭火系统,没有价格。请明确。
7.综合站房电气工程、门卫房一、门卫房二,电气工程,专业工程暂估,“抗震支架、市电引入电缆”没有价格。请明确。
8.专用合同10.4 变更估价 “3.人工、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人工、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相同专业的人工、材料单价的低值执行(若投标报价的人工单价高于定额基价的人工价格,则按定额基价执行)”定额基价的人工价格只是基本水平,投标人的投标人工价格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建议修改为“3.人工、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人工、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中相同专业的人工、材料单价的低值执行(若投标报价的人工单价高于定额基价的人工价格,则按照 2023 年第 7 期造价信息公布价执行)”。
9.专用合同10.4 变更估价“5.按 1、2、3、4 条的组价原则组价后,按投标报价与限价的比例同比例下浮。”请问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的部分、定额缺项编制补充定额的是否不应该参与下浮?
10.专用合同11. 价格调整“11.1.5材料调差统一在结算时办理。材料价差可在月进度支付中支付。”请问材料调差是在结算时支付还是随进度款支付?
11.关于发包人的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 延长工期 180 个日历天(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延长,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增加;延长工期 180 个日历天以上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建议修改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 延长工期 180 个日历天(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延长,且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由此增加的合理费用”。
12.关于发包人的违约只有专用合同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并未提及,请明确?
13.招标文件P103页“支付额度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 25%”P127页“21.3 农民工工资26.1.4 发包人按月进度向上述约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拨付额度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15%”,请明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的比例?
回复6:1、详见补遗内容1 ;2、详见补遗内容5;3、详见补遗内容5;4、详见补遗内容5;5、详见补遗内容5;6、详见补遗内容5;7、详见补遗内容5;8、按招标文件执行;9、按招标文件执行;10、按招标文件执行;11、按招标文件执行;12、按招标文件执行;13、按照招标文件P103页“支付额度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 25%”执行。
质疑7:1.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 (略) 属地购买社保, (略) 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 (略) 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请问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还是需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填写?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都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还是需要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填写?
4.投标人除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回复7:1、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3、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4、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质疑8:投标文件格式以软件版为准还是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回复8: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9:问:在招标文件P99页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钢筋调差中提到:“带肋钢筋统一按φ16-φ25HRB400 执行”此处明显不合理,市场上钢筋标号较多,应用于施工现场也是有明确的钢筋型号,此处应该更改为:带肋 (略) 场现有标号价格作为基价执行。
回复9: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问:招标资料图纸文件夹中,建筑图文件夹为空,需补充建筑图纸。
回复10: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11:招标文件中所列可调价材料未包含“砌体”,请业主添加。
回复11: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2:招标文件P97页,10.4.中“如相关材料和机械无对应基价,按市场价的70%进入基价并取费率。”此条款 (略) 场价的70%,此价 (略) 场价, (略) 场价格计入,请招标人调整。
回复12: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质疑1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地勘资料,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13: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14:本次招标资料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PDF版本,无法确定各单位工程报价,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14:详见补遗内容5。
质疑15:本次招标资料未提供相应控制价文件,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15:详见补遗内容5。
质疑16:1、招标文件P17,“6.3.3.5 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果不进行填报的,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此项费用中所含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施工过程不论何种原因增加费、赶工抢工增加措施费、高温补贴费、超出合同清单(清单单价过低)部分等45条较高风险项内容,该单价包含内容多,涉及风险及金额大,属于严重不合理估价,价 (略) 场价格,建议招标人实地调研核算,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相应价格。
回复16: 详见补遗内容3。
质疑17:请明确开竣工日期
回复17: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
质疑18:请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18: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19: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建筑图纸文件夹是空的,请明确
回复19:详见补遗内容1。
质疑20: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回复20: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21:1、能否提供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指定水、电接口,接口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外2公里内”,请问临时用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容量信息?发包人提供的临电接口是否为箱变?
3、是否指点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位置?
4、本项目暂定工期360日历天,能否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
5、招标文件中“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0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请问该项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重新计取?
6、请明确本项目BIM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回复21: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22:1、根据《 (略) 法》第14条,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有效,请问我投标单位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2、若新点软件电子版(etbp)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制作应该以etbp格式为准还是以PDF格式为准?
3、由于财务报表附注内容较多,压缩文件后会造成页面不清晰,因此财务报表可否只提
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是否只需要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要额外单独提交
其他承诺?
6、项目经理答辩是否需要到达现场,视频连线答辩可以么?
7、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是否需要提供完整合同,或只需附上关键页即可?
8、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否可以填“/”或空着不填?
9、评标委员会组建人数是多少?是否有业主代表?
10、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页数是否为废标点?
1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业绩要求工程类别为厂房,根据现行规范要求,厂房根据功能分类包含1.机械加工制造、重工类;2.轻纺电子加工类;3.食品化工类;4.物流仓库类;5.静电厂房;6.防尘厂房;7.高配电厂房;8.科研厂房;9.特种厂房等,请问以上类别的厂房是否均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但是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第五条要求“编制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进度网络图”,请招标人明确,施工进度表是否可以提供横道图。
回复22: 1、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 5、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6、项目经理需到达现场进行现场答辩; 7、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8、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以填“/”; 9、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0、招标文件已经明确规定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因此不是废标点;11、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的要求,工程类别的设定是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分类要求,工业建筑工程为二级目录,其下三级目录分为厂房、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本次招标工程类别为厂房,厂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车间和机房等,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12、不可以提供横道图,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第五条要求“编制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进度网络图”执行,详见补遗部分2。
质疑23:纵观 (略) 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
回复23: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24:1.投标文件可否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 WORD 版本投标文件作为格式编制?当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 WORD 版本投标文件与 PDF 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可否以前者为准?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是否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经济标封面是否只需加盖投标人、造价编制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电子印章即可?是否需要先将经济标封面打印为纸质文件后加盖鲜章,再导入软件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回复24:1、如果不一致以电子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2、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3、经济部分封面签字盖章需齐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5:投标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是否只需提供审计报告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附全部附注?
回复2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施工图资料和地勘资料以本次发布附件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修改为“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6.3.3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要求中的 “6.3.3.5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 10 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果不进行填报的,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招标人核定的分包工程所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
2)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条件而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法所增加的各种费用。
3)由于施工场地制约导致中标人在场外租用其他场地搭设或租用设施的一切费用(不管何种原因)。
4)为保证本工程的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如使用砼早强剂、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大量投入),以及抢工状况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费。
5)承包人施工期间,雨水、地表水(包括各种来源的水)、地下水及场外水流入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各种排水措施及施工降效等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中标人获得“合同竣工验收日确认书”之后的抽排水费用。
6)夏季高温施工补贴费用;桩口砖井圈定位,桩、独立基础等井口砖井圈措施和保护费用。
7)在施工期间,超出中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政道路的占道费用,*方负责道路开口以及涉及到的开口处路滑移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场地道路排水人行道占用等以及向相关部门缴纳的所有费用。
8)承包人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超出按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规定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9)超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环境保护由中标人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和弃碴等所发生的费用。(截止时间为工程正式移交)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市容费、环卫、防尘、夜间施工费等一切环境环保卫生费用。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如果有)必须执行和 2005 年渝府令 188 号《 (略) 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执行,市建委渝建发【2009】13 号文关于施工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清运等费用。
11)签订合同至主体施工前使用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的费用,塔吊基础超量;桩基础、基坑和沟槽(包括地下室和环境挡墙)等土石方施工原因引起发生垮塌及围护等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清除垮塌土石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清除地下障碍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各种原因导致边坡存在垮塌危险需要采取支护(为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设计图明确喷护,锚杆,肋梁、肋板凳结构性支护除外)、开挖卸载、地下室等土方一次回填不到位、须二次人工回填的费用,包含设计图说、图集、规范以及为满足工程要求必须的措施等产生的费用。
12)本工程的所有大型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挖掘机、压路机(全费用清单以外)等)的安拆(包含基础)、以及清单已包含的大型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不足的部分。
13)本工程场内的所有土石方场内转运费用。若清单中已含“土石方场内转运”工作内容,则为清单费用不足的场内所有土石方内转费用。
14)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列的内容调整施工方案或增加技术措施费(例如增加防水、防潮等工艺措施等),但执行时该施工组织设计及增加的技术措施等方案需通过发包人及监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5)机械成孔灌注桩的泥浆的处理费用(转运费用、修建泥浆沉淀池、泥浆排放沟、泥浆脱水及外运弃渣等相关费用)。基础施工中桩头的浮浆剔打及外运弃渣费用。
16)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费用。
17) (略) 政工程发生的地上、地下设施与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项目,包括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除专项保护措施外)、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燃 (略) 基础设施进行覆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8)与在场其它施工单位配合所发生的施工交叉、挡工、停工、安全防护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关联问题处理费用。 施工期间由于各专业之间或总承包施工之间等各种原因,使承包人的施工暂停、提前交付部分已完工程、施工不连续等影响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种损失与风险。
19)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不含板马蹬铁)、固定钢筋保护层垫块、成品垫块、垫圈;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片)、止水螺杆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以及保证楼地面不空鼓、开裂、板面平整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20)钢筋连结采用预埋的方式(如:墙体拉结钢筋、构造柱、门窗过梁等钢筋),中标人若采用植筋的方式进行连结,其增加的费用已进入综合包干费,不再另行计算。
21)与已施工的楼栋相连的施工缝的处理在承包范围内且费用在包干费用中;挖孔桩、条基、地梁、底板等基础结构脚手架费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所需提供的润管砂浆,冲洗、吊装、搭设垂直及水平固定支架等所有工作的材料机械、人工费用、水电费用;所有外墙(含外墙窗户)淋水试验的全部费用。
22)承包人和水、电、气、讯、电梯等行业或专业施工单位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修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电气工程中,所有暗埋管应随土建预埋而未预埋的,事后需中标人剔槽预埋的费用。
24)中标人施工用水、电的价格已按行业收费标准进行价差调整以外部分以及中标人自行解决场内施工用水电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25)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 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 施工所需水、 电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向供水、 供电部门申请安装,项目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和回收,相关费用(设备及安装费、土建费、协调费、拆除和回收费等)综合考虑在工程费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中标人承担为招标人、监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以及超出一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额外不足的费用。
26)施工用水表、变配电房(箱)交中标人统筹管理费用。按发包人要求发生的开工及进场、搭拆、改迁等费用。
27)本工程正式 (略) (或业主单位)移交前的时间段内由中标人进行管理,中标人产生的水电费管理(含变配电房和水电表)费用。
28)本工程定额包干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造成中标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索赔。因市网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 (略) 网停水、停电而停工。
29)因承包人以及非招标人原因造成临时设施及围墙、施工道路等二次及多次安拆、搬运、搭设等内容的费用。
30)中标人施工场地以及相邻出入口的施工道路的拓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
31)石方爆破中闷炮覆盖材料费、炮损费,雷管、炸药配送费,爆破监理以及办理相关必备手续的费用。
32) 远地施工增加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中小型机械 30 公里以上超定额规定运距的费用;
33)清表、清表(不可利用方)涉及的运输和弃渣导致的费用不足的部分,青苗补偿等因清表产生的赔偿及相关协调费用。
34)因设计变更、认质认价等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损失费。
35)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对工程成品保护、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移交要求发生的额外费用,承包人对专业工程防盗的保卫费用,以及因提前提交专业工程施工场地和工作面而使中标人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36)中标人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按要求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养护和管理,同时中标人还需按有关规定对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临时加固改造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37)中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38) (略) 政府及两江新区(渝两江管办发【2018】70 号文)要求,规范脚手架、扬尘控制、施工现场排水等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施工现场品质提升行动执行《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不包含在“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中。
39)编制完成三套以上的竣工档案及所有工程的档案汇总及移交超出定额计取以外费用。
40)反季节栽植措施和迎接各类检查发生的费用,苗木的检疫、土壤检测、肥料检测、植物营养液、化学试剂、农药和肥料等费用。
41)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定额费用规定以外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42)本工程天棚如采用免抹灰技术(包括实施期变更增加),*方为保证无抹灰工艺而必须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如高质量模板、模板周转次数减少、基层清理等)的所有增加费用。
43)装饰、景观施工样板所产生的材料、人工、安装、拆除、损耗等费用。
44)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有关装配式建筑、铝合金门窗、抗震支架、幕墙、钢结构等深化设计费用。
45) (略) 现行计价定额标准计取的费用与实际施工费用不足部分。
上述措施包干费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是中标人承接本工程项目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修改为:“6.3.3.5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本工程单列一项“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最高限价为 20 元/㎡。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最终规划验收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此费用包括的所有内容,并填写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果不进行填报的,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招标人核定的分包工程所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
2)施工期间疫情产生的防疫等相关费用。
3)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条件而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法所增加的各种费用。
4)由于施工场地制约导致中标人在场外租用其他场地搭设或租用设施的一切费用(不管何种原因)。
5)为保证本工程的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如使用砼早强剂、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大量投入),以及抢工状况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费。
6)承包人施工期间,雨水、地表水(包括各种来源的水)、地下水及场外水流入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各种排水措施及施工降效等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中标人获得“合同竣工验收日确认书”之后的抽排水费用。
7)夏季高温施工补贴费用;桩口砖井圈定位,桩、独立基础等井口砖井圈措施和保护费用。
8)在施工期间,超出中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政道路的占道费用,*方负责道路开口以及涉及到的开口处路滑移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场地道路排水人行道占用等以及向相关部门缴纳的所有费用。
9)承包人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超出按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规定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10)超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环境保护由中标人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和弃碴等所发生的费用。(截止时间为工程正式移交)。
11)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市容费、环卫、防尘、夜间施工费等一切环境环保卫生费用。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如果有)必须执行和 2005 年渝府令 188 号《 (略) 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执行,市建委渝建发【2009】13 号文关于施工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清运等费用。
12)签订合同至主体施工前使用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的费用,塔吊基础超量;桩基础、基坑和沟槽(包括地下室和环境挡墙)等土石方施工原因引起发生垮塌及围护等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清除垮塌土石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清除地下障碍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各种原因导致边坡存在垮塌危险需要采取支护(为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设计图明确喷护,锚杆,肋梁、肋板凳结构性支护除外)、开挖卸载、地下室等土方一次回填不到位、须二次人工回填的费用,包含设计图说、图集、规范以及为满足工程要求必须的措施等产生的费用。
13)桩基础工程塌孔如采用砼回灌,二次及多次回灌的砼材料费、回灌砼人工费用、桩塌孔及其他原因造成二次及多次成孔费用、土石方(含回灌混凝土渣)外运费用包含在本包干措施费中,不单独计费;桩基础工程塌孔如采用钢护筒,钢护筒不论是否拔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包干措施费中,不单独计费。
14)本工程的所有大型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挖掘机、压路机(全费用清单以外)等)的安拆(包含基础)、以及清单已包含的大型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不足的部分。
15)本工程场内的所有土石方场内转运费用。若清单中已含“土石方场内转运”工作内容,则为清单费用不足的场内所有土石方内转费用。
16)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列的内容调整施工方案或增加技术措施费(例如增加防水、防潮等工艺措施等),但执行时该施工组织设计及增加的技术措施等方案需通过发包人及监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7)机械成孔灌注桩的泥浆的处理费用(转运费用、修建泥浆沉淀池、泥浆排放沟、泥浆脱水及外运弃渣等相关费用)。基础施工中桩头的浮浆剔打及外运弃渣费用。
18)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费用。
19) (略) 政工程发生的地上、地下设施与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项目,包括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除专项保护措施外)、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燃 (略) 基础设施进行覆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0)与在场其它施工单位配合所发生的施工交叉、挡工、停工、安全防护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关联问题处理费用。 施工期间由于各专业之间或总承包施工之间等各种原因,使承包人的施工暂停、提前交付部分已完工程、施工不连续等影响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种损失与风险。
21)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不含板马蹬铁)、固定钢筋保护层垫块、成品垫块、垫圈;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片)、止水螺杆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以及保证楼地面不空鼓、开裂、板面平整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22)钢筋连结采用预埋的方式(如:墙体拉结钢筋、构造柱、门窗过梁等钢筋),中标人若采用植筋的方式进行连结,其增加的费用已进入综合包干费,不再另行计算。
23)与已施工的楼栋相连的施工缝的处理在承包范围内且费用在包干费用中;挖孔桩、条基、地梁、底板等基础结构脚手架费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所需提供的润管砂浆,冲洗、吊装、搭设垂直及水平固定支架等所有工作的材料机械、人工费用、水电费用;所有外墙(含外墙窗户)淋水试验的全部费用。
24)承包人和水、电、气、讯、电梯等行业或专业施工单位在墙面、楼面、地面上预留、多次打洞、凿槽后,其洞和槽需要承包人修补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修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补洞的特殊费用,如砼挡墙的防水补洞)。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电气工程中,所有暗埋管应随土建预埋而未预埋的,事后需中标人剔槽预埋的费用。
26)中标人施工用水、电的价格已按行业收费标准进行价差调整以外部分以及中标人自行解决场内施工用水电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27)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 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 施工所需水、 电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向供水、 供电部门申请安装,项目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和回收,相关费用(设备及安装费、土建费、协调费、拆除和回收费等)综合考虑在工程费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中标人承担为招标人、监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以及超出一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额外不足的费用。
28)施工用水表、变配电房(箱)交中标人统筹管理费用。按发包人要求发生的开工及进场、搭拆、改迁等费用。
29)本工程正式 (略) (或业主单位)移交前的时间段内由中标人进行管理,中标人产生的水电费管理(含变配电房和水电表)费用。
30)本工程定额包干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造成中标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索赔。因市网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 (略) 网停水、停电而停工。
31)因承包人以及非招标人原因造成临时设施及围墙、施工道路等二次及多次安拆、搬运、搭设等内容的费用。
32)中标人施工场地以及相邻出入口的施工道路的拓宽、维修;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维修。
33)石方爆破中闷炮覆盖材料费、炮损费,雷管、炸药配送费,爆破监理以及办理相关必备手续的费用。
34) 远地施工增加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中小型机械 30 公里以上超定额规定运距的费用。
35)清表、清表(不可利用方)涉及的运输和弃渣导致的费用不足的部分,青苗补偿等因清表产生的赔偿及相关协调费用。
36)因设计变更、认质认价等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损失费。
37)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对工程成品保护、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移交要求发生的额外费用,承包人对专业工程防盗的保卫费用,以及因提前提交专业工程施工场地和工作面而使中标人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38)中标人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按要求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养护和管理,同时中标人还需按有关规定对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临时加固改造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39)中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40) (略) 政府及两江新区(渝两江管办发【2018】70 号文)要求,规范脚手架、扬尘控制、施工现场排水等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施工现场品质提升行动执行《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渝两江建发[2019]13 号培育两江新建设项目施工形象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不包含在“技术措施综合包干费”中。
41)编制完成三套以上的竣工档案及所有工程的档案汇总及移交超出定额计取以外费用。
42)反季节栽植措施和迎接各类检查发生的费用,苗木的检疫、土壤检测、肥料检测、植物营养液、化学试剂、农药和肥料等费用。
43)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定额费用规定以外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44)本工程天棚如采用免抹灰技术(包括实施期变更增加),*方为保证无抹灰工艺而必须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如高质量模板、模板周转次数减少、基层清理等)的所有增加费用。
45)装饰、景观施工样板所产生的材料、人工、安装、拆除、损耗等费用。
46)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有关装配式建筑、铝合金门窗、抗震支架、幕墙、钢结构等深化设计费用。
47) (略) 现行计价定额标准计取的费用与实际施工费用不足部分。
上述措施包干费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是中标人承接本工程项目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 ”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6元(大写:*亿*仟*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 *.37 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详见与本通知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 (略)
招标代理:重庆 (略)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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