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六七期综合楼建设项目
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六七期综合楼建设项目
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六七期综合楼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项目名称: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六七期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H11GC2023FJ1781 任务书编号:FS*号,发布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注: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
(3)/。
2.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岗位的业绩。
3.业绩需在项目负责人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2021年8月1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无个人签名处的不作此要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二、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须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其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须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以下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如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2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说明 |
施工员 | 1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 (略) 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 |
质量员/质检员 | 1 | |
安全员 | 1 | |
资料员 | 1 | |
…… |
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澄清参与本项目投标。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3年10月08日
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六七期综合楼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项目名称: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六七期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H11GC2023FJ1781 任务书编号:FS*号,发布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注: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
(3)/。
2.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岗位的业绩。
3.业绩需在项目负责人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2021年8月1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无个人签名处的不作此要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二、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须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其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须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以下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如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2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说明 |
施工员 | 1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 (略) 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 |
质量员/质检员 | 1 | |
安全员 | 1 | |
资料员 | 1 | |
…… |
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澄清参与本项目投标。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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