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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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8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广电 (略) 2023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广电 (略) 2023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篇“评标标准”“商务部分”的“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业绩中设置的“50000㎡”明显为业绩规模条件,且该设置要求投标人最多提供6个业绩才能得满分15分。这明显是以规模限制排挤潜在投标人。实际作业过程中,投标人只要具有1个及以上相应业绩就足以证明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能够胜任本项目,设置更多的业绩条件并不足以证明业绩多的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就比业绩少的履约能力更好。如果按照这个理论逻辑,那么为何不设置100个,1000千,而独独设置5个?请采购人解释说明设置5个业绩的依据及合理性。否则该设置为不合理设置。 同时,设置6个50000㎡的业绩,其经营规模已经超过行业小微企业认定界限。因此,具有6个50000㎡业绩的企业均不可能为小微企业。所以,要求6个50000㎡业绩所涉及的规模极大的排斥了众多小微企业。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略) 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一)诉求: 对业绩中涉及的规模数据进行删除。 答:本项目服务规模在50000㎡以上,本条款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本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该项目的代理机 (略) ,该公司系非政采代理机构,请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 答:代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代理机构,报名费收费标准详见补遗。 3.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此项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事实依据:该评分项中仅仅要求办公楼保洁业绩是设置特定行业业绩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及歧视待遇。办公楼保洁属于公共物业,公共物业包含办公楼、医院、学校等等类别,投标人只要具备类似本项目业绩均能为本项目提供好服务,只设置办公楼保洁业绩具有指向性,是为某个具备较多办公楼保洁业绩的单位量身定制的条款,设置不合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排斥及歧视。 并且, (略) 财政局文件渝财采购〔2022〕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附件: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第三条《评审因素及标准》第9条的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已明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办公楼保洁)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可修改为“企业业绩(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答:详见补遗。 4.问题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事实依据:该项中仅仅要求类似办公楼保洁业绩是设置特定行业业绩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及歧视待遇。办公楼保洁属于公共物业,公共物业包含办公楼、医院、学校等等类别,投标人只要具备类似本项目业绩均能为本项目提供好服务,只设置办公楼保洁业绩具有指向性,是为某个具备较多办公楼保洁业绩的单位量身定制的条款,设置不合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排斥及歧视。 并且, (略) 财政局文件渝财采购〔2022〕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附件: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第一条《资格条件》第3条的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成交条件”,已明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办公楼保洁)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可修改为“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详见补遗。 5.本项目是否收取报名费,金额是多少,请明确!。 答: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公共建筑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3.商务部分“企业业绩(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更改为:“企业业绩(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公共建筑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回复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广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1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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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8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广电 (略) 2023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广电 (略) 2023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篇“评标标准”“商务部分”的“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业绩中设置的“50000㎡”明显为业绩规模条件,且该设置要求投标人最多提供6个业绩才能得满分15分。这明显是以规模限制排挤潜在投标人。实际作业过程中,投标人只要具有1个及以上相应业绩就足以证明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能够胜任本项目,设置更多的业绩条件并不足以证明业绩多的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就比业绩少的履约能力更好。如果按照这个理论逻辑,那么为何不设置100个,1000千,而独独设置5个?请采购人解释说明设置5个业绩的依据及合理性。否则该设置为不合理设置。 同时,设置6个50000㎡的业绩,其经营规模已经超过行业小微企业认定界限。因此,具有6个50000㎡业绩的企业均不可能为小微企业。所以,要求6个50000㎡业绩所涉及的规模极大的排斥了众多小微企业。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略) 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一)诉求: 对业绩中涉及的规模数据进行删除。 答:本项目服务规模在50000㎡以上,本条款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本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该项目的代理机 (略) ,该公司系非政采代理机构,请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 答:代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代理机构,报名费收费标准详见补遗。 3.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此项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事实依据:该评分项中仅仅要求办公楼保洁业绩是设置特定行业业绩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及歧视待遇。办公楼保洁属于公共物业,公共物业包含办公楼、医院、学校等等类别,投标人只要具备类似本项目业绩均能为本项目提供好服务,只设置办公楼保洁业绩具有指向性,是为某个具备较多办公楼保洁业绩的单位量身定制的条款,设置不合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排斥及歧视。 并且, (略) 财政局文件渝财采购〔2022〕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附件: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第三条《评审因素及标准》第9条的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已明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办公楼保洁)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可修改为“企业业绩(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答:详见补遗。 4.问题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事实依据:该项中仅仅要求类似办公楼保洁业绩是设置特定行业业绩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及歧视待遇。办公楼保洁属于公共物业,公共物业包含办公楼、医院、学校等等类别,投标人只要具备类似本项目业绩均能为本项目提供好服务,只设置办公楼保洁业绩具有指向性,是为某个具备较多办公楼保洁业绩的单位量身定制的条款,设置不合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排斥及歧视。 并且, (略) 财政局文件渝财采购〔2022〕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附件: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第一条《资格条件》第3条的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成交条件”,已明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办公楼保洁)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可修改为“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详见补遗。 5.本项目是否收取报名费,金额是多少,请明确!。 答: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公共建筑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3.商务部分“企业业绩(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办公楼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更改为:“企业业绩(15):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公共建筑保洁服务单个合同面积在50000㎡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回复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广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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