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标段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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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标段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变化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3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13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城运平台、智慧社区(二期)综合评分明细表

更正为: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依据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保留两位小数)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0%,并按照招标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共同评审因素

2

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50%

50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软(成品软件)硬件部分”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的,没有负偏离的得50分;带“▲”符号项共计25个,每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6分,非“▲”符号项共计160个,每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0625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需在“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中注明所响应项目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所在的详细页码,证明材料如有多项的,需标示出具体响应的项。
2、“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智慧社区(二期)及城运平台定制软件开发部分”作为实质性响应部分不允许偏离,不计入打分。

技术评审因素

3

实施方案9%

9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重难点分析;②供货保障方案;③组织和实施专项方案;④进度及质量保障方案;⑤数据安全保障方案;⑥系统运行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有缺陷的扣1.5分,直至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缺失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技术审评因素

4

售后服务9%

9分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措施;②培训计划;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备品备件)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缺失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2、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三星级及以下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四星级得4分;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出具的证书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技术审评因素

5

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2%

2分

所投产品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共同评审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行政审批局

地址: (略) 成都大道南一段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成都路南一段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变化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3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13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城运平台、智慧社区(二期)综合评分明细表

更正为: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依据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保留两位小数)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0%,并按照招标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共同评审因素

2

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50%

50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软(成品软件)硬件部分”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的,没有负偏离的得50分;带“▲”符号项共计25个,每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6分,非“▲”符号项共计160个,每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0625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需在“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中注明所响应项目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所在的详细页码,证明材料如有多项的,需标示出具体响应的项。
2、“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智慧社区(二期)及城运平台定制软件开发部分”作为实质性响应部分不允许偏离,不计入打分。

技术评审因素

3

实施方案9%

9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重难点分析;②供货保障方案;③组织和实施专项方案;④进度及质量保障方案;⑤数据安全保障方案;⑥系统运行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有缺陷的扣1.5分,直至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缺失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技术审评因素

4

售后服务9%

9分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措施;②培训计划;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备品备件)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缺失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2、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三星级及以下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四星级得4分;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出具的证书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技术审评因素

5

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2%

2分

所投产品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共同评审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行政审批局

地址: (略) 成都大道南一段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成都路南一段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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